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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塘江流域首個禁漁期嚴查非法捕撈

2019-05-09 14:2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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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杭州5月9日電(記者 許舜達)查獲違反禁漁期規定非法捕撈行為71起,立案查處25件,收繳罰款3.48萬元,移送公安機關6起……8日,記者從浙江省農業農村廳獲悉,今年錢塘江流域首次實行禁漁期制度以來,禁漁工作初見成效,禁漁秩序總體穩定。

根據農業農村部此前發佈的《關於實行海河、遼河、松花江和錢塘江等4個流域禁漁期制度的通告》,錢塘江幹流禁漁期統一時間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其間禁止除娛樂性遊釣和休閒漁業之外的所有作業方式。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相關負責人介紹,這是錢塘江及幹流首次實行禁漁。禁漁將影響錢塘江、富春江、曹娥江、衢江、蘭江、千島湖等錢塘江流域幹流,範圍涉及杭州、衢州、金華、紹興、麗水等地,其中杭州影響最大。

對此,杭州市成立錢塘江禁漁工作領導小組,建立暢通的多部門合作機制,並定期開展聯合執法大檢查,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據統計,截至4月底,杭州市共查獲違反禁漁期規定非法捕撈行為71起,立案查處25件,收繳罰款3.48萬元,移送公安機關6起。

據了解,每年的3月至6月是錢塘江多數重要魚類的繁殖期和幼魚生長期,實施禁漁可以有效保護魚類産卵、孵苗及保護幼魚生長,從而促進魚類資源的自然補充和水域生態環境的自我修復。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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