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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減負降本再出招

2019-05-14 09:32 來源: 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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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減負降本再出招
20條措施預計全年可為企業減負1303億元

5月13日,記者從我省減負工作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浙江省企業減負降本政策(2019年第一批)》(下稱《政策》)近期出臺,經測算,20條措施今年可為全省企業減負1303億元。這是去年10月出臺第四批企業減負降本政策後,我省出臺的新一批減負降本政策,有望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激發企業創新活力。

降在何處?記者了解到,首先是重點落實好國家已經出臺的多項減負降本政策,主要包括下調增值稅稅率、對小微企業實施普惠性稅收減免、支持文化企業發展、對農産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給予稅收優惠、免徵創業創新平臺部分稅收和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

同時,我省此次將實施一批省級減稅降費政策,包括加大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稅費減免力度、加大企業穩崗支持力度、階段性降低部分企業社會保險繳費、對退役士兵和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給予優惠、降低特種設備部分檢驗檢測項目收費標準和延續一批即將到期的減負政策。

此外,推出一批企業降低用能用地成本措施,包括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擴大電力直接交易規模、降低企業用氣成本和實施差別化地價政策等。

“20條措施今年可為全省企業減負1303億元,其中落實國家政策部分897.5億元、省級政策部分405.5億元。”省減負辦主任、省經信廳副廳長淩雲介紹。

自選動作更能體現浙江作為。比如,針對近年來企業最關心的問題之一降低社保負擔,由於浙江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14%,已低於國家政策底限16%,但為了切實減輕企業社保負擔,我省自加壓力,打出了一套政策組合拳:對製造業、交通運輸業、建築業等行業的企業實施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繳費,額度相當於2個月單位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加大企業穩崗支持力度,從失業保險基金拿出一部分資金,對困難企業進行一次性返還;穩定社保繳費方式,明確各地不得採取任何增加小微企業實際繳費負擔的做法,不得自行對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延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將政策執行時間延長至2020年4月30日。

中小企業是今年減負政策的最大受益者。除了前面提到的稅費優惠和電費降低,針對中小企業普遍關注的融資難,《政策》明確“銀行要按照保本微利原則確定小微企業貸款利率,國有大型商業銀行要努力控制在5%以下”等。

“從全年看,此次政策加上前四批仍然有效的減負政策,2019年預計將為浙江企業減負超過2000億元,可確保完成省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力爭為企業減負1500億元以上’的目標任務。”淩雲表示。(記者 夏丹 通訊員 張傑)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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