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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條例》的出臺實施具有重要意義

2019-05-16 13:56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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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時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司法部副部長熊選國介紹《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熊選國]規範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是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作為推進依法行政、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的一部行政立法,《條例》的出臺實施具有重要意義。

第一,有助於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進程。行政機關能否做到科學民主依法決策,體現著依法行政的水平,關係到能否正確履行政府職能。《條例》以規範重大行政決策的程序為重要抓手,既對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起到“以點帶面”的杠桿和牽引作用,又通過科學程序制度規範政府決策活動,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這對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高效誠信的法治政府有著不可替代的現實意義。

第二,有助於更好地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重大行政決策往往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會公眾切身利益,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條例》通過規範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制度,引導廣大群眾廣泛有序參與政府決策,讓重大行政決策過程成為集思廣益、凝聚共識的過程,能夠有效增強重大行政決策的可行性、穩定性。這對優化營商環境,維護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具有重要的積極意義。

第三,有助於強化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行政決策是行政權力運行的起點,也是規範行政權力的重點。通過《條例》的出臺實施,可以起到以制度促規範、以參與促公開、以流程促優化、以監督堵漏洞、以責任強擔當的作用,讓行政決策權在陽光下運行,讓決策者科學依法行使權力,能讓約束權力的“制度籠子”扎得更加牢固,這對行政決策的權力行使者而言,既是約束,也是保護。所以,這次《條例》的出臺,對於我們進一步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特別是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和針對性。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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