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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分6章、共44條
對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範圍、重大行政決策的作出和調整程序、重大行政決策責任追究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
公眾參與有效性在《條例》中有具體體現
包括公眾參與貫穿了重大行政決策的全過程;在怎樣聽取公眾意見的方式方法上,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等。
《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的出臺實施具有重要意義
意義在於有助於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進程,有助於更好地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有助於強化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