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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無法律法規支持的社會辦醫前置條件一律取消

2019-05-17 10:4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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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合肥5月17日電(記者 程士華)為推動醫療衛生領域審批改革,安徽省近日出臺社會辦醫療機構跨部門審批事項清單,要求規範開展社會辦醫療機構投資項目備案,凡是缺乏法律法規依據的前置條件和申請材料,一律取消。

記者近日從安徽省發展改革委社會發展處獲悉,為降低社會力量舉辦醫療機構的制度性成本,營造公平規範的發展環境,安徽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衛生健康委、省民政廳等單位印發《關於印發安徽省社會辦醫療機構跨部門審批流程和事項清單的通知》,明確了社會力量申辦醫療機構的基本程序,編制了醫療機構工商登記、設置審批、項目備案等5個事項辦理流程和清單。除三級醫院、三級婦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臨床檢驗中心外,舉辦其他醫療機構的,實行設置審批、執業登記“兩證合一”,其他部門履行審批手續時,不以取得衛生健康、中醫藥管理部門《設置醫療機構批准書》作為前置條件。

通知要求,各地要規範開展社會辦醫療機構投資項目備案,凡是缺乏法律法規依據的前置條件和申請材料,一律取消。各部門要在項目選址、劃撥用地等環節提高信息共享水平,做好審批事項之間的工作銜接。同時,各部門要採取有效措施,解決審批政策落實不到位等突出難點問題,改進審批工作,完善事中事後監管。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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