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黑龍江:涉黑涉惡腐敗及充當“保護傘”者 限期主動交代問題

2019-05-21 17:51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哈爾濱5月21日電(記者閆睿)為集中整治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黑龍江省紀委監委發出通告,正告涉黑涉惡腐敗及充當“保護傘”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認清形勢,主動交代問題,爭取從寬處理。

通告説,凡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有涉黑涉惡腐敗、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的,應當立即停止一切違紀違法活動,主動向組織交代存在的問題。自5月20日發佈通告起一個月內,凡主動交代本人違紀違法問題的,紀檢監察機關將依紀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理。違紀違法情節較輕的,可以依紀依法免予黨紀政務處理。

凡涉黑涉惡腐敗及充當“保護傘”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檢舉揭發同案人或者其他人違紀違法犯罪問題,經查證屬實的,可以依紀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理。在押人員檢舉揭發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黑涉惡腐敗、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的,經查證屬實,監察機關將依法向司法機關提出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建議。

通告説,本人委託他人或者以信函、電話、網絡等方式向組織如實交代問題的,視為主動投案;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或者親友主動報告後將相關違紀違法人員送來投案,並如實供述違紀違法犯罪事實的,視為主動投案。規定期限內拒不主動投案交代違紀違法問題,或者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違法,甚至銷毀證據、轉移涉案款物、相互串通、訂立攻守同盟等對抗組織行為的,堅決依規依紀依法從嚴懲處。

凡了解掌握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黑涉惡腐敗、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線索者,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網絡等方式,向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和省內各市(地)、縣(市、區)紀委監委舉報。紀檢監察機關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和安全。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范梓萌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