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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關於開展第四批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申報工作的通知

2019-05-22 09:00 來源: 民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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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開展第四批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申報工作的通知
民辦函〔2019〕5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民政局、財政局:

為全面貫徹落實《“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提出的關於建立健全“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的發展目標,紮實推進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根據《民政部 財政部關於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民函〔2016〕200號),現就開展第四批試點地區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及條件

(一)地級行政區域(含直轄市的區)均可申報。

(二)申報地區及所在省份黨委和政府高度重視發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具有良好工作基礎,有開展試點的強烈意願和相應能力。

(三)申報地區的人口規模、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地方財力等在本省份具有代表性。申報地區屬於“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的,可適當給予傾斜照顧。

二、申報材料及要求

申報材料主要包括三方面:

(一)本地區人口規模、不同類型老年人口規模、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以及養老服務發展水平等基本情況,詳見基本情況表(附件1)。

(二)本地區為推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建立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制情況;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相關政策出臺情況;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發展情況和各級政府資金投入情況;在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方面已取得的進展成效等,詳見工作基礎表(附件2)。

(三)本地區申報試點擬解決的主要問題,結合前三批試點經驗,對推進重點領域試點工作的設想,詳見工作計劃表和具體任務情況表(附件3、4)。

申報地區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和附件表格格式,據實填寫申報材料,不得隨意修改表格格式,以免影響評審結果。

三、試點任務及重點領域

第四批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試點工作要突出推廣前三批試點地區的成功經驗,形成規模,擴大服務覆蓋面;要支持貧困地區,特別是深度貧困地區的脫貧攻堅工作,鼓勵貧困地區複製、推廣成功試點經驗。試點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主要任務:

(一)建立政府領導、部門分工協作的試點工作機制,有效開展組織實施、跟蹤指導、績效考核等各項工作。

(二)建立特殊和困難老年人基本服務制度。開展特殊和困難老年人情況篩查摸底工作並建立數據庫;明確政府職責,建立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制度,重點滿足城鄉經濟困難家庭的失能、失獨、空巢(留守)、高齡等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

(三)在貧困地區,特別是深度貧困地區推行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試點經驗,重點解決當地貧困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問題,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推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四)豐富供給主體,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連鎖化、規模化的企業,培育發展相關社會組織,推動形成以社會力量為主體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多元供給格局。支持養老機構運營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上門為老年人提供服務。

(五)推動智慧養老,探索形成“互聯網+”在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中的應用模式,建立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信息平臺,推廣智慧養老服務産品和技術的應用。

(六)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完善養老服務人才的培養、使用、評估和激勵機制,提升人才隊伍素質;建立健全養老護理員隊伍,提升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推動養老服務社會工作者、志願者隊伍建設。

(七)加強與衛生健康等部門的溝通協作,推動醫養結合工作,使老年人在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中獲得方便、快捷、可及的醫療衛生服務。

(八)推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標準化、規範化,建立服務質量標準體系和質量監管機制,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

(九)保障養老服務設施供給。建立健全新建住宅小區與配套養老服務設施“四同步”(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的工作機制,明確民政部門在“四同步”中的職責;建立支持老城區和已建成住宅小區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開闢養老服務設施的長效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利用社區現有設施和資源開展養老服務。

(十)大力發展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鞏固家庭養老功能,探索適合本地實際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模式。充分發揮基層自治組織作用,探索政府長效投入機制,大力發展農村幸福院等互助式養老服務設施。

四、申報及審核程序

(一)提出申請。申報地區民政、財政部門聯合向所屬省級民政、財政部門提出試點申請。

(二)省級推薦。省級民政、財政部門收到申報地區試點申請後,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擇優選擇2-3個地區,深度貧困地區所在的省份,可以增加2-3個深度貧困地區(以地級行政區域為單位)推薦名額,于6月20日前將推薦的試點地區申報材料分別報送民政部、財政部。

(三)專家評審。民政部、財政部組織專家,對申報地區進行評審,確定試點地區名單,並於7月30日前向社會公開。

五、其他事項

(一)鼓勵各省份自行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養老服務業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養老特別是社區養老服務業的要求,充分發揮典型示範、以點帶面和中央資金引導作用,鼓勵各省份參照已開展試點工作的三批共90個地區的做法和經驗,在本省份範圍內開展改革試點工作,鞏固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在養老服務體系中的基礎地位,滿足有需求的老年人在家和社區享受養老服務的願望,讓老年人享有幸福的晚年。

(二)加強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地區的項目和資金監管工作。前三批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地區的民政、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中央財政支持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等規定,加強對本地區補助資金使用的監管,確保補助資金科學、合理、有效、安全使用。試點地區民政、財政等有關部門和實施單位要自覺接受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省級民政、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試點地區補助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省級民政、財政部門要把對試點項目和資金的監督檢查情況及時報送民政部、財政部。

附件:

1.第四批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申報地區基本情況表

2.第四批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申報地區工作基礎表

3.第四批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申報地區工作計劃表

4.第四批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申報地區擬開展試點的具體任務情況表

民政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2019年5月13日

民政部養老服務司

聯絡人:郭秦陽、杜卉

聯絡電話:010-58123149、63550534

58123141(傳真)

郵箱地址:cujinyanglaofuwu@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區白廣路7號東樓3415室

財政部社會保障司

聯絡人:王暉、史繼術

聯絡電話:010-68551292、68553968

郵箱地址:382940008@qq.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南三巷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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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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