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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聯合發文:進一步規範發展公租房

2019-05-22 13:24 來源: 自然資源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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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為解決公租房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更好發揮住房保障在解決群眾住房問題中的“補位”作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發展公租房的意見》(簡稱《意見》),從完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落實土地、資金等各項支持政策方面作出了部署。

《意見》要求,各地對列入市縣年度計劃的公租房項目,要確保用地供應。新建公租房的地方,要依據公租房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科學編制土地供應計劃,做到用地應保盡保。儲備土地和收回使用權的國有土地,優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設。《意見》明確,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的試點城市,可將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的租賃住房長期租賃作為公租房,租賃期限一般不低於5年。同時,鼓勵政府將持有的存量住房用作公租房。

《意見》提出,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較為集中的開發區和産業園區,可根據用工數量,在産業園區配套建設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中,通過集中建設或長期租賃、配建等方式,增加集體宿舍形式的公租房供應,面向用工單位或園區就業人員出租。按照國務院規定開展試點的城市,企業(單位)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在符合規劃、權屬不變的前提下,可建設公租房,面向本單位職工出租,促進職住平衡。

在落實稅費減免政策方面,《意見》明確,對公租房建設籌集、經營管理所涉及的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房産稅等,以及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繼續按規定落實優惠政策。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潤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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