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吉林:維護民警執法權威 輔警和民警近親屬納入保護對象

2019-05-28 18:28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長春5月28日電(記者 高楠)吉林省公安廳28日正式發佈《吉林省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實施辦法》。實施辦法首次將輔警和民警近親屬納入維權保護對象。

吉林省紀委監委駐公安廳紀檢監察組組長許柏峰介紹,實施辦法共33條,從組織及職責分工,維權範圍、情形及處置,民警依法履職免責,維權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

記者注意到,實施辦法首次將輔警和民警近親屬納入維權保護對象,保護輔警和民警近親屬的人身財産安全和人格尊嚴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行為受到威脅、侵犯,受到侮辱、貶損。

實施辦法還將民警受到暴力襲擊、聚眾哄鬧、威脅、恐嚇、侮辱、誹謗、騷擾、誣告陷害、打擊報復、惡意投訴炒作、個人隱私被侵犯、被錯誤追究責任或者受到不公正處分等列為侵犯民警執法權威的具體情形。

為切實維護民警正當執法權益,實施辦法啟動了正當執法免責保護。實施辦法規定,民警依法履職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民警個人不承擔法律責任,由其所屬公安機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造成的損害給予補償。

吉林省公安廳法制總隊副總隊長孫婷婷介紹,公安機關應當嚴格依法依規開展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工作,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得對民警採取停止執行職務、禁閉等措施,不得作出處分或者免職、降職、辭退等處理。公安機關不應當受輿論炒作、信訪投訴等人為因素影響,不當或者變相追究民警責任,加重對民警的處分、處理。

此外,實施辦法還對公安機關加強民警執法執勤安全防範、教育訓練、裝備保障等提出要求,對民警執法權威受到侵犯後的法律援助、醫療救治、撫恤慰問、澄清正名、免責容錯、案件督辦等作出了系統、全面的規定。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潤發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