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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公佈今年高校招生三個專項計劃實施辦法

2019-06-02 08:37 來源: 甘肅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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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教育考試院日前下發了《2019年甘肅省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劃實施辦法》,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相關細則公佈。

國家專項計劃在我省實施的範圍為省內11個市州的58個集中連片貧困縣市區。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符合2019年我省普通高校統一考試報名條件;考生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考生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市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報考國家專項的考生必須回戶籍所在縣市區報名,並進行資格認定及備案。國家專項計劃分部屬及省外院校(含蘭州大學、西北民族大學)計劃和省屬院校計劃。志願填報與普通類第一次填報志願同步進行,即6月25日20時至27日20時。錄取分數線參照普通文理類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分數線執行,如生源不足時,按照教育部規定可降分錄取。

高校專項計劃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我省實施高校專項計劃的區域為省內11個市州的58個集中連片貧困縣市區及肅北蒙古族自治縣、阿克塞哈薩克族自治縣、肅南裕固族自治縣等3個少數民族自治縣。

報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資格為:符合2019年我省普通高校統一考試報名條件;考生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考生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考生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市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考生須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填寫、提交報名申請信息,並經過審核。高考後、高考成績公佈前,有關高校對考生進行考核並公示入選資格考生名單等信息。高校專項計劃志願與普通類第一次填報志願同步進行。

地方專項計劃由省內本科院校承擔。全省範圍內具有農村戶籍的考生均可報考,地方專項計劃不組織資格審核,以2019年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招生報名時採集的農村戶籍信息為準。地方專項計劃志願填報與普通類第一次填報志願同步進行。(記者 李欣瑤)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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