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聯合激勵有利社會誠信建設

2019-06-05 07:47 來源: 經濟日報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6月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關於對模範踐行誠實守信個人實施聯合激勵 加快推進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擬對模範踐行誠實守信個人聯合激勵,可以享受城市落戶優先或加分便利等15項激勵。

過去幾年,對於守信個人給予激勵,一些地方已經作了嘗試。比如“信用就醫”、為守信者創新創業提供便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進出公園給予優惠等。但這些守信激勵往往只是地方規定,覆蓋範圍有限,而且這些守信激勵措施“含金量”不足,因此能起到的激勵作用比較有限。

此次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的徵求意見稿,擬對模範踐行誠實守信個人聯合激勵,守信個人將能享受城市落戶優先或加分便利等15項“高含金量”的激勵措施,這對守信者來説無疑是一大利好,能夠享受到因守信帶來的諸多便利。相較于一些地方推出的守信激勵,國家部委推出的守信激勵措施層級更高、覆蓋面更廣,是對誠實守信個人全方位的呵護,在全社會形成對社會誠信的正向激勵,進而形成良好的社會風氣。

徵求意見稿規定,只有模範踐行誠實守信個人才能享受守信聯合激勵,對於近3年內有嚴重違法失信記錄的個人,不得作為聯合激勵對象。同時,聯合激勵對象名單也是動態調控,一旦發現聯合激勵對象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將會立即從聯合激勵對象名單中撤出,並將通報名單報送地方或部門,取消享受聯合激勵政策資格,停止對其實施守信聯合激勵措施。同時,還要建立異議投訴機制,公眾發現信息不實或不應當被列為聯合激勵對象的,可通過相關渠道提出異議投訴,經核實後及時修改調整名單。這些規定很有針對性。動態調控及調動社會監督力量,有利於避免失信者渾水摸魚,也只有確保聯合激勵對象準確無誤,保證聯合激勵措施的嚴肅性、公正性,才能激勵更多人誠實守信,更好發揮這一政策的作用。

期待對模範踐行誠實守信個人實施聯合激勵的舉措能夠儘快落地,擦亮誠實守信這塊“金字招牌”,激發全體社會成員共建誠信社會。(戴先任)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