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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2019-06-05 08:37 來源: 新疆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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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發佈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8環境狀況公報》。《公報》顯示,2018年,全疆環境空氣質量總體保持穩定,河流和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總體為優,城市聲環境質量較好,核與輻射環境安全可控。總體來説,全疆生態系統格局總體穩定,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1 多舉措強監測讓天更藍

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重中之重是打贏藍天保衛戰。2018年,自治區印發實施《自治區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烏—昌—石”“奎—獨—烏”區域大氣污染治理攻堅方案(2018—2020年)》。持續加強工業、燃煤、機動車“三大污染源”綜合治理,推動火電、水泥等重點行業企業冬季錯峰生産,開展“散亂污”企業綜合治理、石化化工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同時,開展三個輪次的“烏—昌—石”“奎—獨—烏”區域大氣污染源兵地聯合執法專項行動,有效應對了重污染天氣。

同時,自治區加快完善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已完成全區38個國控空氣自動站、80個區控空氣自動站監測狀態轉換和區、部兩級數據直聯。推進大氣污染熱點網格綜合監測監管,“烏—昌—石”區域和“奎—獨—烏”區域分別建成337套和60套網格化微型站。

在行之有效的措施下,2018年,全區環境空氣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公報》顯示,2018年,全區連續監測的19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5.1%。19個城市中阿勒泰、塔城、博樂、克拉瑪依、烏蘇、哈密6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準。烏魯木齊市優良天數比例為72.9%,比上年增加6.3個百分點,PM2.5年均濃度下降22.9%。

今年,自治區將安排665萬千瓦燃油機組超低排放改造,推動實施鋼鐵企業和65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開展鋼鐵、建材、有色等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排放排查,實施工業爐窯和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綜合專項整治。

2 控源頭重治理讓水更清

飲用水源地保護是環境污染防治的重要部分,為保護好老百姓的“水缸”,2018年,自治區貫徹落實國家《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自治區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發實施《自治區落實〈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6—2020年)〉實施方案》,深入實施全區縣級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全區43個水源地182個環境問題已整治完成177個,其中2018年度國家考核的地級地表水型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任務已全部完成。

《公報》表明,全區26座城鎮污水處理廠全部完成一級A提標改造建設。同時通過開展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博斯騰湖水質污染程度有所減輕,柴窩堡湖水域面積恢復至15.2平方公里。我區還積極推進86個自治區級及以上工業集聚區(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滲改造、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分及禁養區內養殖場關閉搬遷等工作。

自治區各部門協同推進水污染防治,加快補齊短板,水環境質量得到有效改善。《公報》數據顯示,2018年,全區河流水質總體保持穩定,水質為優。監測的78條河流169個斷面中,Ⅰ-Ⅲ類優良水質達到97.6%,75條河流水質優良。全區湖庫水質總體持續好轉,監測的31座湖庫中,Ⅰ-Ⅲ類優良水質佔比為74.2%。全區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總體保持穩定,水質為優。監測的122座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中,水質達標比例為91.0%。

3 強落實重規範提升執法能力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開展以來,自治區把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的問題和建議,逐一細化為94項整改任務,逐項明確整改目標、責任單位、責任人和整改時限,確保到2020年底全部完成。制定出臺督察整改清單化調度、整改銷號、整改資料臺賬管理等三項制度,構建與中央環保督察問題整改無縫銜接的工作推進機制和制度體系。截至2018年底,已完成55項整改任務,一大批突出的環境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2018年,自治區落實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制度,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紮實開展環境執法大練兵活動。《公報》顯示,全面整合兵地“12369”電話、微信、網絡投訴平臺,組建全國第一個三級環境投訴集中受理中心,做到24小時全天候受理。

通過開展2018年環境執法大練兵,我區生態環境部門全面推進環境執法隊伍建設,切實提高了整個執法隊伍規範執法的意識和能力,樹立了先進榜樣和環境執法隊伍新形象,在全區形成了良好的環境執法氛圍。(記者 鄭卓)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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