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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國實施汽車召回221次涉及缺陷車輛1251.28萬輛

2019-06-06 11:0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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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6日電(記者 趙文君)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近日發佈2018年全國汽車安全與召回狀況通告,2018年全年共實施汽車召回221次,涉及缺陷車輛1251.28萬輛。

從召回性質看,2018年召回涉及缺陷車輛679.87萬輛,佔召回總數量的54%,缺陷調查仍是發現車輛産品缺陷的主要方式;從涉及總成看,因氣囊、安全帶相關缺陷召回50次,涉及車輛199.25萬輛。因發動機相關缺陷召回44次,涉及車輛314.70萬輛。因電子電器相關缺陷召回42次,涉及車輛130.30萬輛;從缺陷類型看,2018年因不合理危險問題召回212次,涉及缺陷車輛1251.06萬輛,佔召回總量的99.98%。

截至2018年底,全國機動車保有量已達3.27億輛,比上年增長10.5%;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到261萬輛,佔汽車總數的1.09%。2018年,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依託國家車輛事故深度調查體系和缺陷信息收集系統,組織開展新能源汽車缺陷調查3起,會同相關部門開展火災事故現場調查5次,督促7家生産企業實施召回,涉及33個車型的12.14萬缺陷車輛,缺陷原因主要為電控、機械、電器及電池系統故障。

汽車召回是國際通行的産品安全監管制度,我國汽車召回制度已經實施15年。截至2018年底,我國累計實施汽車召回1768次,涉及缺陷車輛6925萬輛,汽車産品生産者因召回而投入直接費用總計約529億元,累計挽回消費者損失520億元。

據介紹,今年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將以商用車新能源車、智慧汽車等為重點,繼續做好重大案件調查與召回後續監督工作。推進召回與反壟斷、公平競爭等工作的信息共享,督促生産者落實質量安全責任,切實保護消費者人身財産安全。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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