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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 全國工商聯關於深入開展民營企業“法治體檢”活動的意見

2019-06-15 09:44 來源: 司法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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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工商聯、律師協會,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司法局、工商聯、律師協會: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和關於民營企業發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現就深入持續開展民營企業“法治體檢”活動,推進活動常態化、制度化,引導民營企業守法誠信經營,堅定發展信心,促進兩個健康,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中央關於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律師和商會組織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職能作用,組建律師服務團隊深入持續開展民營企業“法治體檢”公益法律服務活動,幫助民營企業防範法律風險,維護合法權益,加快糾紛解決,健全規章制度,將法律保護關口進一步前移,為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提供優質法律服務,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二、主要任務

民營企業“法治體檢”活動定位為律師公益法律服務,由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組織律師服務團隊,聯合當地工商聯及所屬商會,為有需要的民營企業提供形式多樣的免費法律服務。

(一)廣泛開展法治宣講。要在“法律三進”活動中,積極引進律師服務團隊,充分發揮律師專業優勢,通過舉辦講座、座談研討、以案釋法等形式,向民營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宣講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宣講企業經營活動常用法律知識,宣講涉民營企業典型案例,提供法律諮詢,幫助民營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增強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意識,提高依法經營、規範管理、合規發展能力。

(二)防範處置法律風險。高度關注民營企業法律風險防範,由律師服務團隊根據企業意願和實際需要,通過上門走訪、現場諮詢等方式,幫助民營企業查找、梳理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各類法律風險,深入分析癥結原因,從專業角度提出合規應對措施或合理化建議。建立健全民營企業常見法律風險預警防範機制,對在開展“法治體檢”活動或者日常法律顧問工作中發現的民營企業多發性法律風險進行研判,及時發佈風險預警信息,提出防範處置建議。

(三)妥善化解矛盾糾紛。充分發揮律師在矛盾糾紛調處方面的專業優勢、實踐優勢,通過為民營企業提供律師調解服務、代理訴訟仲裁案件、提出法律意見等方式,幫助解決法律問題,化解矛盾糾紛。引導商會組織與律師協會開展合作,鼓勵優秀律師調解員進駐民營企業和商會提供律師調解服務或建立律師調解工作點,鼓勵符合條件的優秀律師擔任商會調解組織的調解員。

(四)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由律師服務團隊結合“法治體檢”情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指導、幫助民營企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和各項規章制度,健全決策審查、利益分配、職工權益維護等工作機制,規範合同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稅務管理、會計核算管理等工作流程,堵塞管理漏洞,消除法律風險,提高依法經營管理水平。

(五)研究提出政策建議。加強“法治體檢”成果運用,深化民營企業法治保障的理論研究和實務探討,對民營企業常見的股權糾紛、合同違約、債權追索、勞動用工、知識産權保護、對外擔保等領域法律問題,研究提出務實管用的意見建議,制定完善相關法律服務工作指引。鼓勵律師行業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圍繞為民營企業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議政建言,積極參與相關立法研討和決策論證。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工商聯會同律師協會、商會組織等單位共同組織開展“法治體檢”活動,加強信息溝通、業務交流和力量統籌,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地市級以上司法行政機關、工商聯、律師協會每年相對固定一段時間或者常態化組織律師開展民營企業“法治體檢”活動,將其作為一項律師公益法律服務項目長期開展下去,使律師專業服務惠及更多民營企業。堅持從實際出發,充分考慮不同地區民營企業、律師行業特點和發展水平,選擇符合實際的組織形式、工作模式和服務方式,積極穩妥推進工作。

(二)對接服務需求。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工商聯和律師協會、商會組織積極引導有需要的民營企業自願通過“法治體檢”方式獲取法律幫助和支持。要在官方網站和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網絡、熱線等平臺開通“法治體檢”申請通道或受理窗口,多渠道接受民營企業“法治體檢”申請。要引導政治可靠、熱心公益、專業過硬的律師組建志願服務團隊,並可吸收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法律服務人員參與。鼓勵律師事務所以集體名義參與“法治體檢”活動,組織本所律師團隊提供服務。要根據不同民營企業的法律服務需求,選派熟悉相關業務的律師團隊提供服務。

(三)規範服務流程。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法治體檢”工作指引,建立工作臺賬,明確服務項目、流程和標準,為活動開展提供依據。服務期間,律師服務團隊應當根據需要與民營企業簽訂服務協議和保密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按照約定提供服務。服務結束後,律師服務團隊應當填寫“法治體檢”記錄表或者形成“法治體檢”報告,及時向民營企業反饋並報送同級律師協會。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要加強工作指導和督促,確保參與服務的律師勤勉敬業、盡職盡責,確保活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四)提升服務水平。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工商聯和律師協會、商會組織要把服務中小企業、困難企業作為“法治體檢”活動的工作重點,增強服務針對性。及時發現、挖掘民營企業“法治體檢”活動中的有益經驗,加強總結提煉,形成可複製、可借鑒的工作模式,積極推廣應用,帶動提升整體工作水平。借鑒一些地方研發“民營企業法治體檢”自測系統等做法,注重運用信息化手段為民營企業提供智慧診斷、在線分析、遠程諮詢等服務,擴大服務覆蓋面,提升服務效果。積極穩妥推進民營企業公司律師試點工作,加強對民營企業法律顧問工作的指導,充分發揮公司律師和法律顧問的作用。

(五)強化工作保障。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工商聯和律師協會、商會組織要組織、聯絡中央和地方主流媒體及本系統所屬報刊、網站、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及時宣傳活動進展情況、主要成效和典型案例,為活動開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擴大活動影響力。完善活動經費保障機制,積極爭取通過政府購買法律服務等方式開展活動,或者對參與服務的律師給予一定的工作補貼或補助。對在“法治體檢”中表現突出的律師,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工商聯、律師協會、商會組織可以在評先評優、表彰激勵、選聘法律顧問等方面給予支持,增強律師參與服務的榮譽感、成就感。

司法部 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
2019年6月6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