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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業“簽約立狀” 經營指標蘊含理念之變

2019-06-17 15:4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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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17日電 題:中央企業“簽約立狀” 經營指標蘊含理念之變

新華社記者 王希

業績考核被視為中央企業經營活動的“指揮棒”。

近日,國務院國資委與所監管的中央企業簽訂了經營業績責任書,並與20家企業舉行了現場簽訂儀式,明確了年度和第六任期央企負責人的經營考核指標——

2019年度央企凈利潤目標比上年增長9%,參加簽訂儀式的航天科技、中國電科、中國石油、國家電網等20家企業年度合計凈利潤目標較上年增長12%。

為何要採用“簽約立狀”的形式明確央企考核指標?

國資委今年3月修訂發佈的《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辦法》給出了答案:辦法第四條明確,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和任期經營業績考核採取由國資委主任或者其授權代表與企業主要負責人簽訂經營業績責任書的方式進行。

國資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經營業績責任書的簽訂,正是按照新考核辦法的要求並結合企業分類與實際進行的,為各央企設置了一系列差異化指標,確定了指標的目標值。

該如何看待央企凈利潤同比增長9%的目標?

業內人士表示,新考核辦法將利潤總額替換為凈利潤指標,體現了質量第一、效益優先的政策取向。當前國內外經濟不確定不穩定因素明顯增多,確定較為積極的經營目標對中央企業實現持續平穩健康增長具有重要意義。

國資委黨委書記、主任郝鵬説:“今年以來,中央企業積極應對複雜外部形勢,採取了一系列紮實有效措施,經濟效益總體保持穩定增長,運營質量持續提升,國際化經營穩步推進,黨的建設明顯加強,為完成全年各項工作任務打下了良好紮實基礎。”

他要求各中央企業紮實做好自己的事,全力以赴穩增長,切實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努力實現高質量發展,切實發揮好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穩定器”作用,彰顯央企的責任擔當。

值得關注的是,除了凈利潤增速指標外,經營業績責任書的簽訂也進一步明確了科技創新、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的指標。

——為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在計算凈利潤、經濟增加值等經濟效益指標時,將研發費用視同利潤加回。2019年中央企業預期加回利潤的研發費用比上年增長8.4%。

——加大對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考核支持力度,對重點涉煤企業設置去産能任務指標;對結構調整任務重的企業設置戰略性新興産業佔比等指標;繼續將資産負債率管控納入全部央企業績責任書。

——將總資産週轉率替換為全員勞動生産率,保留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作為基本指標。2019至2021年任期,中央企業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加權平均為111.9%,中央企業全員勞動生産率目標48.8萬元/人。

業內專家表示,年度和第六任期經營業績考核目標的確定,充分彰顯了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和高質量發展要求。今年中央企業的新考核辦法將全面鋪開,有望以考核引導企業改革發展跑出“加速度”。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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