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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全面推開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工作的通知

2019-06-21 12:38 來源: 民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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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全面推開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工作的通知
聯組辦〔2019〕2號

各全國性社會團體業務主管單位: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總體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總體方案》)精神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十部門《關於全面推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要求,現就做好全面推開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2019年10月31日前,各業務主管單位要對《實施意見》附件所列擬脫鉤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完成摸底調查,逐個制定脫鉤實施方案,填報《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脫鉤單位基本情況表》(附件1),一式兩份送交民政部核準。協會商會的脫鉤實施方案要體現業務主管單位的職責分工,全面涵蓋“五分離、五規範”具體內容,加大對行業協會商會脫鉤後健康發展的支持力度,並明確各項任務的時間表、路線圖。

2020年3月31日前,各業務主管單位要對經核準脫鉤實施方案所涉及的脫鉤事項形成具體方案,其中涉及相關職能部門的事項,要按管理權限和職能逐一報批。各個脫鉤事項都要形成有關部門的審核文件,並統一報送民政部,由民政部按程序報聯合工作組批復。各業務主管單位收到民政部的核準通知後,要與有關部門及早對接,及時推進資産清查核實、黨建分離、外事分離等脫鉤改革具體事項。

2020年8月31日前,各業務主管單位要按照批復要求,完成所有脫鉤改革任務,並將本部門主管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脫鉤改革工作總結和《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脫鉤完成情況表》(附件2)送交民政部;資産脫鉤工作可以與脫鉤總體工作進度安排適度分離。脫鉤後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法人登記事項、章程、負責人等發生變動的,應及時到民政部辦理各項變更登記、核準或備案手續;行業協會商會及其所屬企業佔有、使用國有金融資本的,應按相關規定辦理産權登記手續。

2021年2月底前,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聯合工作組辦公室組織對全面推開脫鉤改革成效進行評估,並形成總結報告報送黨中央、國務院。

二、工作任務

按照《總體方案》、《實施意見》及有關配套文件要求,脫鉤重點圍繞落實“五分離、五規範”的改革要求展開:機構分離,規範綜合監管關係;職能分離,規範行政委託和職責分工關係;資産財務分離,規範財産關係;人員管理分離,規範用人關係;黨建、外事等事項分離,規範管理關係。各業務主管單位在推進脫鉤改革任務落實過程中,要形成下列審核文件:

(一)機構分離

涉及取消行政機關(包括下屬單位)與行業協會商會的主辦、主管、聯絡和挂靠關係的,以及分離行政機關或事業單位與行業協會商會合署辦公的,由業務主管單位出文。

涉及取消行業協會商會與事業單位代管關係的,由業務主管單位出具意見。其中,對於國資委所屬協會與事業單位暫時維持代管關係的,可以按照《實施意見》精神,先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脫鉤,待脫鉤完成後,再按有關要求採取併入、劃轉或其他方式進行改革。

(二)職能分離

涉及行政職能分離和轉移的,由業務主管單位出文。

(三)資産財務分離

所有行業協會商會都要進行資産清查核實,由業務主管單位組織清查核實後,按相關規定報財政部批復並抄送民政部。對於擬脫鉤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各部門要取消行政機關所屬的相關預算單位,由部門按部門預算管理程序辦理。各部門不得再安排對行業協會商會的財政直接撥款,部門預算中已安排財政直接撥款的,要及時整改,按程序辦理預算調劑。

涉及行政辦公用房清理騰退及使用的,由業務主管單位報國管局、中直管理局審核出文。

(四)人員管理分離

涉及行業協會商會人員管理分離、規範用人關係的,由業務主管單位出文,需報有關部門批復的,由有關部門批復。

(五)黨建、外事等分離

所有行業協會商會都要制定黨建分離方案,由業務主管單位按黨的關係歸口分別報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國資委黨委審核出文。正在接受紀檢監察審查和調查的協會商會有關人員,在審查和調查結束、組織有明確結論前,不辦理黨組織移交相關手續。

所有行業協會商會都要制定外事分離方案,由行業協會商會住所地省(區、市)人民政府外辦審核出文。

涉及期刊主管主辦單位變更的,由國家新聞出版署審核出文。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做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理順政社關係、轉變政府職能的深刻變革,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途徑。各部門、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要充分認識脫鉤改革的重要意義,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牢固樹立大局觀念和全局意識,扎紮實實做好脫鉤改革各項工作,確保全面推開脫鉤改革高質高效完成。

(二)強化主體責任。各業務主管單位作為脫鉤改革工作責任主體,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精心組織,狠抓落實,明確各項脫鉤任務的時間表、路線圖,層層分解和落實工作責任。黨建、機構編制、國有資産管理、外事管理以及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指導、積極配合,將相關配套政策落到實處,對於現有政策不明確的事項,要及時予以研究解決。行業管理部門要創新管理方式,建立工作機制,暢通聯絡渠道,主動了解掌握在本行業領域內活動的行業協會商會基本情況,積極開展政策和業務指導。財政、稅務、審計、價格、市場監管等職能部門要依法全面履行監管職責,同時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和協同配合。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要履行好聯合工作組辦公室職責,認真梳理脫鉤改革中發現的共性問題,密切關注、跟蹤脫鉤改革進展情況,及時指導和解決脫鉤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三)營造良好環境。各有關部門、各行業協會商會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多種媒體,向社會宣傳説明脫鉤改革目的、意義、進展、效果以及相關政策,及時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樹立正面典型,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為脫鉤改革順利開展創造良好社會氛圍和工作環境。

附件:1.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脫鉤基本情況表

    2.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脫鉤完成情況表

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聯合工作組辦公室
2019年6月14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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