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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十條禁令”規範中職學校、專修學院招生辦學行為

2019-06-27 12:2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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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沙6月27日電(記者謝櫻)記者27日從長沙市教育局獲悉,招生季來臨,為規範中職學校、專修學院的招生與辦學行為,長沙市教育局發佈了民辦非學歷教育高等學校“十條禁令”,切實保障學生和家長的權益。

“十條禁令”包括:嚴禁擅自變更校名,簡化校名、刪除“專修”“進修”字樣;嚴禁擅自變更辦學地址,擅自設立辦學點,或在核定的辦學地址之外辦學;嚴禁出租出借辦學資質,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招生、教學等任務委託或承包給其他單位、仲介機構和個人;嚴禁將自考、成教、遠程網絡教育等非全日制學歷教育與普通全日制教育混同,或者有意回避隱瞞“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的事實,進行誤導性宣傳;嚴禁將招收的非全日制學歷學生學籍註冊到全日制學歷教育學校等。

長沙市教育局深入各中職學校、專修學院及初中生源學校,通過明察暗訪、專項調查等形式,掌握了部分學校違規辦學的情況,並對其進行了查處:湖南商務進修學院等專修學院通報批評、本年度辦學情況評估定為不合格;長沙市藍天科技中等職業學校通報批評、本年度辦學情況評估定為不合格、削減2020年招生名額;長沙科技工程學校通報批評、本年度辦學情況評估定為不合格、削減2020年招生名額;長沙銀河中等職業學校通報批評、2020年不得新增專業。

據介紹,長沙接下來還將圍繞違規招生、違規聯合辦學、學籍管理違規、違規設置專業、違規組織實習和違規校外設點等六大類問題展開整治。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范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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