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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會明確保險資金投資集合資金信託有關事項

2019-07-02 07:4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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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7月1日電(記者 李延霞)記者1日從中國銀保監會獲悉,為進一步加強保險機構投資集合資金信託業務管理,防範資金運用風險,銀保監會近日發佈通知,明確了保險資金投資集合資金信託的有關事項。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保險資金投資集合資金信託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了保險機構投資資金信託的決策授權機制、專業責任人資質、基礎資産範圍、法律風險、投後管理、信息報送、行業自律管理等要求;調整了信託公司條件、信託信用等級、關聯交易、責任追究等內容;新增了禁止將信託作為通道、強化信託公司主動管理責任、對底層資産進行穿透、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設置投資比例限制以及信用增級安排和免增信條件等要求。

近年來,保險資金投資資金信託規模快速增長,截至2018年底,保險機構投資資金信託規模為1.27萬億元。

銀保監會表示,擴大“保信”合作範圍,有利於為保險機構和信託公司營造良好的公平競爭環境;明確保險資金去通道、去嵌套的監管導向,有利於限制不合理、不合規的投資業務開展;明確保險資金投資信託的信用增級安排不得由金融機構提供,有利於打破金融機構剛性兌付;明確基礎資産投資範圍,有利於進一步發揮信託公司在非標資産方面積累的行業優勢,引導保險資金更多地流入實體經濟。

銀保監會表示,下一步將強化對保險資金投資集合資金信託的業務監管,發揮保險資金長期穩健投資優勢,進一步提升保險資金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黃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