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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天長:“清單+積分”將村級小微權力關進籠子

2019-07-03 11:5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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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合肥7月3日電 題:安徽天長:“清單+積分”將村級小微權力關進籠子

新華社記者姜剛、吳慧珺

“村裏的水庫通過公開招標重新發包,最終中標價一年有4.2萬元,是過去的28倍,超出了我們的意料啊!”安徽省滁州市天長市新街鎮興隆社區居民魯桂華高興地告訴記者,過去水庫發包不太規範,一般就是村裏指定包給誰就給誰,現在口袋書裏把規則寫得清楚,這樣辦起來就規範了。

魯桂華説的口袋書是新街鎮印發的《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和運行規範》口袋書。“過去,村裏雖然有村務監督委員會,但對村幹部的作風和權力監督往往流於形式,很難發揮監督作用。”新街鎮黨委副書記李正軍説,為此,該鎮創新監督方式,從小微處著手,對村級權力進行梳理,從2015年開始實施農村小微權力清單制度。

如何申請低保戶、村集體資産怎麼發包、選後備幹部有什麼流程等多項村級事務工作都被細化,列在了口袋書裏。新街鎮將村級權力細分為“三資”(資金、資産、資源)管理、工程項目、物資採購和公共服務等6大類26項,對每項小微權力運行都開列了清單,畫出了流程圖,給出了説明書。

儘管把村級小微權力列清楚了,但遇到村幹部互相推諉怎麼辦?村幹部對各項工作被動應付、避重就輕怎麼辦?2016年,新街鎮對村兩委幹部配套建立小微權力責任清單,明確了村黨組織書記10項、村委會主任8項、村兩委副職幹部3項責任清單。同時,制定村幹部權力行使10項負面清單,強化廉潔意識。

“對於權力責任清單制度,一開始我是有抵觸情緒的,原來村裏很多事情都是我説了算,現在給我上了‘緊箍咒’,思想上不太能接受。”一位村級黨組織負責人説,通過幾年來的運行,村幹部按照權力範圍、運行流程等開展村級事務工作,“讓村幹部的工作更好幹了,群眾更放心了,同時也從源頭上遏制了‘小微腐敗’,保護了村幹部。”

村級小微權力的規範運行,不僅打破了長期以來村幹部的“一言堂”,也大大節省了村裏的辦公費用。“現在各村購置50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都要嚴格按照清單上制定的流程購買。”李正軍説,這幾年,該鎮日常辦公費用開支每年呈20%的下降。

“為鼓勵村幹部‘善作為’,建立科學合理的激勵機制,在實施小微權力責任清單基礎上,我們探索實施了‘清單+積分’管理新模式。”新街鎮黨委組織委員唐家妹告訴記者,建立村幹部積分制管理辦法,對村幹部個人履行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情況進行量化評分,最終所得積分與村幹部薪酬待遇和績效挂鉤。“把小微權力行使與村幹部績效考核挂鉤捆綁,讓小微權力運行更規範,同時注重‘懲處+警示’,堅持‘責任+督查’,讓小微權力運行不任性、運行受監督。”唐家妹説。

“我去年總得分是97.59分,扣分2.41分,其中一項重點工作未落實扣1.51分。”新街鎮興隆社區黨總支書記陸兆平説,根據積分結果考核,他去年是優秀等級,“與做得更好的村幹部相比,我還有不小差距,今年要補差補缺,把各項工作落實好。”

據天長市紀委常委張桂松介紹,不僅新街鎮,“清單+積分”管理新模式在全市推開。“下一步,天長將繼續從小處著眼、從微處著手,完善農村小微權力‘清單+積分’制度,讓村裏的各項工作有據可依、有章可循,讓村幹部‘有作為’‘善作為’,積極探索出鄉村治理的新模式。”張桂松説。

據悉,今年6月,農業農村部公佈了20個鄉村治理典型案例,為各地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提供借鑒,天長市“清單+積分”防治小微腐敗入選其中。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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