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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鄉鎮基層事業單位可設正高級崗位

2019-07-04 18:4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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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7月4日電(記者 邵魯文)為破解基層事業單位存在的“招人難、留人難”問題,加強基層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山東省人社廳日前出臺《關於改革完善鄉鎮基層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管理制度的指導意見》,提出鄉鎮基層事業單位可設置正高級崗位,設區市人社部門可將縣(市、區)及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核準備案權限下放至縣(市、區)人社部門。

山東省提出,基層事業單位可設置正高級崗位,適用範圍為鄉鎮基層所屬(不含教育、衛生,二者另有單獨規定)事業單位,街道辦事處所屬事業單位可參照執行。崗位設置以鄉鎮為單位實行總量管理、動態調整、統籌調控。

為鼓勵支持鄉鎮基層事業單位引進專業技術人才團隊,山東明確,對按國家和山東省規定條件取得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人員,鄉鎮基層事業單位急需且本人自願聘用到基層工作的,在基層工作期間,可高聘一個層級或在同層級內高聘一個等級專業技術崗位(專業技術一級、二級崗位除外)。相應崗位沒有空缺的,可使用特設崗位予以聘用。

山東還提出,對於基層急需且具有碩士、博士學位人員,應聘到鄉鎮基層事業單位工作的,試用期滿首次聘用時,單位可根據其能力水平聘用到中級、副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基層急需且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或取得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技工院校全日制畢業生,應聘到鄉鎮基層事業單位工作的,試用期滿首次聘用時,單位可根據其能力水平聘用到十一級專業技術崗位。相應崗位沒有空缺的,可使用特設崗位予以聘用。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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