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天津將外地老年人投靠子女落戶居住年限下調至3年

2019-07-04 19:21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天津7月4日電(李鯤、王子涵)7月10日起,天津將進一步放寬外省市老年人投靠子女在津落戶條件,將申請人在津居住年限從5年下調至3年。

4日下午,天津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佈會,推出創新人口服務管理10項措施,均從7月10日起執行,上述改革是其中的第一項。

據了解,近年來,為提升民生服務質量,天津不斷放寬外地老年人投靠子女落戶的條件,對於在津居住的年滿60周歲男性、年滿55周歲女性,從此前要求申請人子女戶來津落戶滿10年以上,放寬到當前要求的申請人自身在津居住滿5年以上,此次又將申請人自身在津居住年限進一步放寬到3年。

天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總隊副總隊長劉學濤表示,近年來,老年人來津幫助子女照顧“隔輩人”的情況很多,他們在天津長期居住,不斷放寬這一群體的落戶限制,方便了他們的生活,讓他們在天津居住得更加安心。

除了進一步放寬外省市老年人投靠子女在津落戶條件,天津此次推出的人口服務管理新舉措還有不少亮點,如調整返津政策,對曾經從天津遷出戶口人員,取消了在津“合法穩定就業”要求的限制,只要在天津有住房且在津居住(辦理居住證),本人就可以回津落戶。此外,新舉措還包括下放業務事權、簡化核準權限等方面。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吳嘯浪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