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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農今年將試點政府購買服務

2019-07-10 08:51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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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省份採購不超過4個服務事項,每個事項年度額度上限100萬元——
金融支農今年將試點政府購買服務

鄉村要振興,錢從哪來?為更好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引導金融資金投入農業農村,農業農村部日前出臺政策,將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開展金融支農創新試點。農業農村部計劃財務司已正式發文,今年試點擬在所有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黑龍江農墾、廣東農墾,各採購不超過4個符合條件的創新試點服務事項。

經初步測算,落實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的總投資額5年至少需要7萬億元以上。而我國的“三農”金融服務普遍具有“兩高一難一慢”的問題,即高風險、高成本、管理難、見效慢。創新試點通過在局部地區開展先導性、創新性試驗,總結可複製、易推廣的金融支農模式,為研究出臺具有區域性、全國性的重大支農政策建立儲備,促進金融更好地服務鄉村振興。

試點將圍繞農戶尤其是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迫切需求,立足破解農業農村金融瓶頸制約、打通金融資金投入農業農村的渠道、形成金融重點傾斜的多元投入格局,創新産品、創新服務、創新模式,提高農業農村金融服務的可得性和精準性,更好滿足鄉村振興多樣化、多層次的金融需求。

為了引導各地打好財政撬動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組合拳”,今年1月份,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財政部、農業農村部等聯合印發《關於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提出增加農村金融供給,圍繞農業農村抵質押物、金融機構內部信貸管理機制、新技術應用推廣、“三農”綠色金融等,強化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創新,以更好滿足鄉村振興多樣化融資需求。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程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承擔,並由政府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農業農村部財會服務中心副主任安曉寧認為,財政投入是農業農村投入的重要保障,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對引導推動金融資本投向農業農村具有風向標作用,要構築財政優先保障、金融重點傾斜、社會積極參與的鄉村振興多元投入格局。

據透露,每個創新試點服務事項年度採購資金額度上限100萬元,主要用於鼓勵金融機構降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信貸保險成本,不用於信貸風險補償。每個創新試點服務事項須創設至少一個信貸産品或保險産品,突出創新性和持續性。其中:信貸類産品貸款綜合成本不超過8%、單筆貸款規模不超過300萬元,且應為農業經營主體發放不低於採購資金50倍的貸款,在貧困地區可適當降低倍數要求;保險類産品應為農業經營主體提供不低於採購資金20倍的風險保障。(記者 喬金亮)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曹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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