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湖北省啟動信用修復機制 首批企業失信記錄被刪除

2019-07-15 09:06 來源: 湖北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有信用不良記錄的企業可以修復信用了。7月11日從省發改委獲悉,我省于7月1日起啟動信用修復機制,截至7月5日共有20家企業遞交信用修復申請,經國家有關單位終審,“信用中國”及湖北信用門戶網站刪除了涉及18項行政處罰公示信息。

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是指經行政監管單位就信用主體的違法失信行為作出行政處罰後的信息,依法在“信用中國”網站及地方信用網站公示後,按照規定程序將行政處罰信息予以刪除的過程。按有關規定,行政處罰信用修復的適用對象分為一般失信行為和嚴重失信行為。一般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最短公示期為三個月,最長公示期為一年;嚴重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最短公示期為六個月,最長公示期為三年。最短公示期滿後,失信主體可提出信用修復申請。特定嚴重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期為三年,期間不予修復。行政相對人認為公示信息存在錯誤、遺漏等情況,需向“信用中國”網站或者行政處罰決定機關發起異議申訴處理,不屬信用修復的範圍。

據了解,企業申請信用修復須履行政處罰決定,並作出信用修復承諾。一般失信行為申請信用修復的,可向信用網站或行政處罰決定機關提供履行行政處罰材料,作出信用修復承諾,經過核實程序後,在最短公示期期滿後撤下相關公示信息;嚴重失信行為申請信用修復的,除達到上述要求外,還需主動參加信用修復培訓,並由信用服務機構提交信用報告。

省發改委信用處表示,開展信用修復工作,是維護失信者正當權益的體現,有利於促使失信主體提升信用意識,整改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我省將按照國家要求和部署,開展信用修復政策的宣傳解讀,完善信用修復的審查流程,提高信用修復工作質量和效率,保障信用主體的權益,推進信用體系建設。(記者 李劍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