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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加大力度推動新舊動能轉換基金投資

2019-07-18 17:2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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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7月18日電(記者陳灝、陳國峰)取消設立環節的政府審批和政策性審查、降低申報門檻、對參股基金註冊設立一年內投資的省內項目讓渡全部收益……山東省近期採取一系列措施,推動新舊動能轉換基金加快投資。

山東省財政廳副廳長李峰在山東省政府新聞辦18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介紹,設立新舊動能轉換基金是山東著眼推進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促進相關産業高質量發展的舉措。目前,山東省級共批准設立48隻新舊動能轉換基金,認繳規模2745億元;基金投資規模不斷擴大,投資效益逐步顯現。

為推動基金加快投資、更好發揮效益,山東省近期提出,將引導基金中的山東省財政出資部分作為新動能基金公司註冊資本金,在管理體制上變“委託管理”為“直接注資”;山東省級相關部門單位不干預基金日常經營、不參與基金投資決策,不指定具體投資項目。

在申報門檻上,山東省將基礎設施類、産業類和創投類的設立門檻,分別由50億元、30億元、5億元,調整為30億元、10億元、2億元;將基金管理機構實繳註冊資本,由不低於2000萬元調整為不低於1000萬元;提高引導基金出資比例,將引導基金出資産業類基金比例由20%調整為一般不超過25%。

在政策激勵上,對參股基金註冊設立一年內投資的山東省內項目,引導基金讓渡全部收益;參股基金註冊設立兩年內,投資進度不低於認繳規模50%的,對基金管理機構最高獎勵200萬元;參股基金工商註冊三年內,社會出資人可以原始出資額購買引導基金所持股權。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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