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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會要求商業銀行將完成股權託管

2019-07-24 07:39 來源: 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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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會近日印發《商業銀行股權託管辦法》,要求未託管的商業銀行應在2020年6月底前按要求完成託管,已託管、但不符合要求的,應在同一時間期限內完成整改。同時,商業銀行應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不低於80%的股權確權,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股權的確權。

《辦法》要求商業銀行應選擇符合要求的託管機構。這些機構必須滿足條件:能夠勤勉盡責為商業銀行管理好股東名冊;能夠為商業銀行提供便捷、安全、高效的服務;託管收費能夠做到公開、透明、公允;能夠對商業銀行股權活動進行有效監督,並向監管部門報送商業銀行股權信息。

《辦法》要求,上市、在新三板掛牌的商業銀行的股權託管按照現有法律法規進行。未上市的商業銀行股權管理高度依賴公司自治。近年來,部分銀行因公司治理水平較弱出現了一些股權亂象。因此,銀保監會要求未上市的商業銀行按照市場化原則將股權託管至依法設立的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符合《辦法》規定且不在黑名單中的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或其他股權託管機構。(記者 歐陽潔)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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