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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監局關於取消16項證明事項的公告

2019-07-25 09:45 來源: 藥監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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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藥監局關於取消16項證明事項的公告(第二批)
(2019年 第55號)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47號)要求,為進一步減證便民、優化服務,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取消16項證明事項(詳見附件),現予以發佈。自發佈之日起,附件所列證明事項停止執行。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的證明事項清單

國家藥監局
2019年7月11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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