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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十措力推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

2019-07-26 10:40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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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等5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推進全區農村勞動力暨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的通知》, 提出10項措施,在提供公共就業服務、支持返鄉創業、發放交通補貼、職業技能培訓助力、購買“鐵桿莊稼保”等方面,力推農村勞動力穩定就業,加快農村貧困家庭脫貧步伐。

《通知》中提出:對在城鎮常住並處於無業狀態6個月及以上的農村轉移就業人員,可在常住地街道(社區)進行失業登記,享受當地就業創業服務、就業扶持等優惠政策。

對在區內創業的農村轉移就業人員,除在稅收、融資擔保、社保等方面同等享受國家及自治區相關政策外,返鄉創業初期經登記註冊正常經營3個月以上的,半年內給予一次性初始創業補助3000元,在固原市等貧困縣(區)創業補助上浮30%。自登記註冊之日起連續經營1年以上的,一次性給予1萬元創業補助(兩次申領的創業補助資金累計不超過1萬元)。

對新招用就業困難人員、應屆高校畢業生、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化解過剩産能企業職工,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的中小微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按實際繳費給予企業繳費部分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對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穩定就業在6個月以上並簽訂勞動合同、繳納各項社會保險的小微企業和扶貧載體,按照吸納人數給予扶貧載體一次性資金補貼。

對區外用人單位與我區農村轉移就業人員簽訂6個月及以上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並在區外就業,開展崗前培訓和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取得資格證書或職業資格等級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由農村轉移就業人員戶籍所在地人社和財政部門給予培訓、鑒定補貼。

對外出務工穩定在6個月以上的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性交通補貼。

對勞務仲介組織、勞務經紀人等組織農村轉移就業人員到企業就業6個月及以上的,給予勞務仲介組織或經紀人每人200元就業創業服務補貼;對自願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勞務經紀人中的“4050”人員,納入城鎮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範圍。

大規模開展“春潮行動”和“兩後生”技校一學期培訓計劃、鄉村創新創業“百縣千鄉萬名帶頭人”培育行動等技能培訓,提高農村轉移就業人員就業創業能力。

對促進轉移就業工作突出的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外辦事處,自治區每年可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轉移就業工作補貼;各市、縣(區)可根據駐外勞務工作站工作量、工作績效等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工作補貼。

凡具有我區戶籍、離開居住地的法定勞動年齡內的農村外出務工人員,在確定的商業保險公司購買50元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政府給予35元補貼。(記者 馬照剛)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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