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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立法保護遼河流域水環境 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將被追責

2019-08-01 17:4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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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春8月1日電(記者 張建)1日閉幕的吉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吉林省遼河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明確規定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將被追責,這標誌著遼河流域水環境保護有了專門的地方性法規。

條例規定,嚴格控制地下水資源開發,實行地下水取用水量和水位控制;在地下水嚴重超采地區,依法劃定地下水禁止開採或者限制開採區;未經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範圍內的自備水井,應當予以關閉。同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流域水生態修復進行統籌規劃,實施退耕還河、還林、還濕,嚴格控制水土流失,拓展水生態空間,恢復水生態系統服務功能。

條例規定,對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導致流域水環境質量惡化,造成嚴重後果的領導幹部,應當記錄在案,視情節輕重,給予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紀處分,終身追究責任。

遼河是我國七大江河之一,東遼河在吉林發源,西遼河流經吉林,遼河在吉林境內的流域面積為1.54萬平方公里,境內河長321公里。吉林省境內的遼河流域雖屬重度缺水地區,卻是全國重要的優質商品糧基地之一,在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近年來,經濟社會發展使遼河流域用水大量增加,該流域區域水資源開發利用已經超過水資源、水環境的承載能力。同時,遼河流域一些地方還存在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滯後、農業面源污染嚴重、水源涵養能力差等問題。為保護和改善遼河流域水環境,恢復其生態功能,吉林省從去年開始啟動研究制定該條例。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潤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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