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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下好“夜經濟”這盤棋—— 來自“夜經濟”發展的觀點碰撞,您怎麼看?

2019-08-07 16:3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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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8月7日電 題:如何下好“夜經濟”這盤棋—— 來自“夜經濟”發展的觀點碰撞,您怎麼看?

新華社記者 王優玲、董博婷、王攀、鄧瑞璇

點“靚”夜空,點亮經濟活力,“夜經濟”成為許多城市發展的新名片。

如何下好“夜經濟”這盤棋?新華社記者走訪企業、政府和專家學者,聽到不同的觀點碰撞。

睡眠之爭:日落而息還是熬到深夜?

明月高懸,“夜遊神”出門,身影活躍在燈火輝映的北京三里屯、廣州琶醍創意園區、長沙解放西路……傳統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被拋到九霄雲外。

當快樂成為夜生活的關鍵詞,有礙健康則成為另一些人反對發展“夜經濟”的理由。

“白天工作壓力大,夜裏就來放鬆一下。這裡那麼多項目可以玩,越到晚上心情越好!”正在北京華熙live和朋友們玩遊戲的李春説。這裡的夜晚有餐飲、街頭音樂表演、互動展覽、轟趴館、遊戲廳、VR體驗、健身等多元體驗式消費。

在廣州,還有夜間遊樂園、夜間動物園、夜間農場等,吸引青少年晚上去玩兒,父母甚至爺爺奶奶也會陪同。

對於“夜經濟”的興起,“夜遊神”們認為這是工業文明發達後的正常現象,是現代生活和節奏改變的反映。

“現代人壽命延長,夜間活動時長和空間範圍一定是相應擴大的,睡眠時間縮短不代表不能保持身體健康。”李春説,“電的應用改變了人類的作息規律,‘夜生活’的興起正是對這一變化的響應,因此應當增加供應滿足這一需求。”

質疑者則認為,白天工作忙碌,夜晚最重要的問題是解決睡眠,尤其是在生活壓力較大的城市和地區。提倡發展“夜經濟”,吸引更多人成為“夜遊神”,可能加劇缺覺問題,導致群體性“亞健康”。

發展“夜經濟”,是為了豐富生活配比的選項。暨南大學生活方式研究院聯席院長費勇教授説,提倡“夜經濟”是為人們的夜間生活提供更多選擇、渠道和方式。夜生活需要,但也要適度。“睡眠和休閒同樣重要,休閒是為了更好地睡眠。我們提倡讓更多人合理安排和利用夜晚時間的‘夜經濟’。”

模式之爭:集聚式還是散落式?

各地“夜經濟”百花齊放,有的把所有地攤、宵夜集中在一個區域;有的疏密結合、自然生長散落百姓身邊。集聚式、散落式,到底誰是“夜經濟”的正確打開方式?

有人認為,從城市管理角度來講,集聚式發展模式有利於管理、配套、交通、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對此,東北財經大學中國戰略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周天勇説,兩種模式各有利弊,關鍵是揚長避短。比如劃定某塊地方集中發展“夜經濟”,方便城市管理,也會造成交通出行等一系列問題。

四川成都武侯區匯聚了錦裏、玉林路等“集中連片式”網紅景點,但在武侯區商務局商貿經濟科科長賴可堅看來,這並不能代表武侯區夜間經濟的全部,“小店經濟”同樣不可忽視。

“百姓的需求是多層次的。不少人對夜生活需求更接地氣,帶著煙火味的日子就夠了。”賴可堅説,對於“外擺位”“跨門經營”等夜間經濟形態,在不影響市容、不擾民、不妨礙交通秩序等大前提下,應積極予以引導、規範。

選擇“夜經濟”模式要結合當地地理、歷史、自然氣候、人文習慣等因素。廣州市委宣傳部副部長朱小燚認為,模式選擇與城市地域空間息息相關。

橘生淮南則為橘,生於淮北則為枳。被稱為四季花城的廣州,晚上尤其適合戶外活動,春節有看花傳統。但氣候寒冷的地方就無法照搬廣州的模式,而更適合集聚式室內經濟業態,需精細化專門打造“夜經濟”。

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研究員王蘊説,發展“夜經濟”,需要因地制宜。一些大的居民社區,可以考慮散落式、社區式的“夜經濟”;大商圈輻射範圍更大,則較適合娛樂、體育、餐飲等多業態的集聚式發展。

角色之爭:“掌燈人”還是“隨行者”?

發展“夜經濟”,政府究竟應當扮演什麼角色——夜晚的“掌燈人”,還是夜市場的“隨行者”?

北京亮相文化傳媒有限公司CEO馬瑛瑛認同政策導向的重要性,“政策導向對發展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相關政策對我們來説是十足的好消息。”

除了政策先行,不少人認為,政府應當給予傾斜和優惠,引導“夜經濟”發展。墨林娛樂集團北京地區總經理王銳建議,消費習慣的培育需要一個過程,希望政府能夠把前門推廣出去,讓更多消費者知道前門是一個夜間消費、娛樂的好去處。

不少人認為“無形的手”應當在“夜經濟”發展中起“先手棋”作用。

“首先有市場需求,才有政策的相應調整。政策跟著需求走。”廣州市發改委服務業處處長尹志新認為,作為公共服務的提供者,政府應緊跟民眾的需求,緊跟“夜經濟”主體商戶的需求。

事實上,發展“夜經濟”,對於政府部門來説是不小的考驗。在“夜經濟”活躍的地區,要在城市管理、治安防控和經濟發展三者之間找到平衡點,做到適應“夜經濟”、服務“夜經濟”。

“發展‘夜經濟’不能靠政府定義,政府部門不能用政策、條例把‘夜經濟’管死了,更不能以罰代管、甚至出了問題一關了之。”周天勇説,政府要起到放活和管好的雙重作用。硬體要配套,應提供燈光電資源、合理延長公共交通運營時間等;軟體要管好,充分研究“夜經濟”的特點,有針對性地解決城市環境、治安巡邏等隨之而來的隱性問題。

節奏之爭:“打雞血”還是“鎮定劑”?

發展“夜經濟”是要“打一針雞血”,還是“喝口鎮定劑”?

最新數據顯示,2019年夜生活市場逐漸從單一走向多元,覆蓋我國多個城市;城市夜生活指數靠前的深圳、上海、北京等13個城市近四成人口認為夜生活時代正在開啟。

龐大的市場蘊藏著巨大的商機,各地摩拳擦掌、躍躍欲試。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已有13個省區市陸續出臺促進夜間經濟發展的舉措,從旅遊、餐飲、文化、交通等多維度培育發展“夜經濟”。

“政策實施要做好統籌和頂層設計,算好經濟賬。”尹志新説。他舉例説明“通盤考慮”的必要性:公交公司可以虧,但公交公司加上商場的綜合效益算起來如果是盈利的,那這個班車就可以開通。但如果綜合算來依然虧損,那麼拿公共財政去補貼就不合適,得實事求是。

成都市商務局流通産業處處長王永剛是一位有著40年工作經驗的“老商業”。他認為,發展“夜經濟”需要一個邊界,哪些消費場景應該鼓勵,哪些應該約束,值得探討。

周天勇説,選擇“夜經濟”發展模式,要百花齊放,留足政策空間,發揮市場力量。發展真正滿足百姓日益增長的生活需要,才能促進解決就業、穩定收入,搞活城市經濟。

“夜經濟”的著力點,應當是真正為了民眾生活需要。王永剛認為,如果僅僅為了促消費而“大幹快上”“盲目跟隨”,則違背了發展“夜經濟”的初衷,落入了政績工程的“俗套”。“應該久久為功,放在城市服務功能的完善、延伸、提升上。”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祁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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