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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通報近期四起較大煤礦事故

2019-08-09 09:47 來源: 煤礦安監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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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通報近期四起較大煤礦事故並要求保持“打非治違”高壓態勢 嚴格落實主體責任

日前,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發出《關於近期四起較大煤礦事故的通報》,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遏制煤礦事故多發勢頭。這四起較大事故基本情況如下。

7月28日,四川省廣元市旺蒼縣厚信煤業公司發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該礦為民營企業,核定生産能力9萬噸/年,屬低瓦斯礦井。初步分析,該礦主要通風系統因巷道垮塌通風不暢,巷道式採煤工作面使用局部通風機通風,無風微風作業導致瓦斯積聚,作業人員違章使用裸露爆破方式處理大塊煤矸,爆破火花引爆2#立眼上部積聚瓦斯。事故暴露出的主要問題有:一是該礦6月12日因存在工作面上安全出口垮塌、回風大巷多處失修等隱患,被四川煤礦安監局川北監察分局責令停産、相關證照被暫扣,但該礦以維修整改工作面為名違法生産。二是採用國家明令禁止的“巷道式採煤”工藝,通風管理混亂,使用一台局部通風機同時向3個立眼供風。三是事故工作面未安裝安全監控設施,未編製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四是瓦斯檢查和爆破管理混亂,未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爆破”制度,放炮時人員未撤至安全地點,放炮人員無證作業。五是該礦涉嫌瞞報、遲報事故,盲目組織施救。

7月29日,貴州省貴陽市修文縣六廣鎮貴州浙商礦業集團有限公司龍窩煤礦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傷。事故發生後,該礦隱瞞事故,後經群眾舉報核實。該礦為民營企業,核定生産能力15萬噸/年,處於煤與瓦斯突出礦區,瓦斯等級鑒定結果為低瓦斯礦井,並經鑒定在+977.3米標高以上區域無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初步分析,該礦在突出危險性鑒定範圍外違規佈置東下山採煤工作面組織生産,未採取任何防突措施,採煤機割煤誘發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暴露出的主要問題有:一是違規佈置採煤工作面,且涉嫌超深越界開採。採取隱蔽區域不上圖、施工臨時密閉、出入井檢身記錄兩本賬及隱蔽區域作業人員不攜帶人員位置檢測標識卡等方式違規組織生産。二是未按要求開展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工作。在突出危險性鑒定範圍外佈置採煤工作面,未測定瓦斯參數,也未採取任何防突措施。三是事故工作面未編製作業規程,未安裝安全監控設備,無壓風自救設施。四是通風管理混亂,通風設施不合格,東下山採煤工作面風量不足。五是蓄意瞞報事故,事故發生後,未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轉移屍體;在政府有關部門接群眾舉報到礦核查時,謊報事故現場並密閉事故區域、組織相關人員串供。

7月31日,貴州省畢節市七星關區亮岩鎮貴州新西南礦業股份公司大樹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受傷。該礦為民營企業,核定生産能力15萬噸/年,屬低瓦斯礦井,2015年取得45萬噸/年兼併重組批復。初步分析,該礦17301採煤工作面因運輸巷涌水被淹,工作面全負壓通風系統被阻斷,作業人員使用局部通風機向回風巷供風,並在回風巷內施工上山掘進工作面,巷道內瓦斯積聚,遇火源引起瓦斯爆炸。事故暴露出的主要問題有:一是違法作業,連續強降雨導致該礦17301採煤工作面運輸巷涌水量增大,該礦未及時採取水害防治措施,造成工作面及部分系統巷道被淹,且未全力組織排水,而使用局部通風機向回風巷供風,並在回風巷內施工上山掘進工作面,違法開採煤炭。二是通風瓦斯管理不到位,安全監控系統未運行,作業人員未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在未檢查瓦斯的情況下冒險作業。三是盲目施救,事故發生後,煤礦企業未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礦長、總工程師自行組織施救,險些造成次生事故。四是礦井自2015年取得45萬噸/年兼併重組批復後,一直以15萬噸/年生産礦井名義組織生産,未實質開展兼併重組相關工作。五是煤礦上級公司為挂靠型空殼公司,未對所屬煤礦實際控股,且未對煤礦進行有效監督管理。

8月2日,河北開灤集團唐山礦業公司發生衝擊地壓事故,造成7人死亡。該礦核定産能為420萬噸/年,屬高瓦斯、衝擊地壓礦井。初步分析,該礦風井煤柱區F5010聯絡巷(採深近800米)發生衝擊地壓,造成該巷道及周邊兩條巷道頂板冒落,巷道底鼓、幫鼓嚴重,致使人員死亡。事故的詳細原因待進一步調查。

通報指出,上述四起事故再次反映出一些地區和企業不能堅守紅線意識,受利益驅動鋌而走險,企業負責人冒險組織違法違規生産,導致事故發生,也反映出衝擊地壓、煤與瓦斯突出、水害依然是煤礦安全的重大風險。

通報要求,堅守紅線意識,必須保持煤礦安全“打非治違”高壓態勢,高度重視衝擊地壓防治,切實強化煤與瓦斯突出防治工作,堅定不移推動落後産能淘汰退出,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紮實做好雨季“三防”工作,徹查事故原因,依法嚴肅追責。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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