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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取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證明材料蓋章 敏感信息不得公示

2019-08-09 10:2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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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合肥8月9日電(記者 周暢)記者從安徽省教育廳獲悉,安徽省六部門日前共同制定了《安徽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取消證明材料蓋章,明確要尊重和保護學生隱私,同時建立部門聯動、系統對接、信息共享機制。

相較以前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新的實施辦法取消了學生申請資助時需由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對學生家庭經濟情況予以證明的環節,改為學生本人(或監護人)書面承諾。實施辦法明確要尊重和保護學生隱私,嚴禁讓學生當眾訴苦、互相比困;學校公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名單及檔次時,嚴禁涉及學生個人敏感信息及隱私,不得將學生身份證件號碼、家庭住址、電話號碼、出生日期等個人敏感信息進行公示。

安徽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學校有責任加強學生的誠信教育,要求學生或監護人如實提供家庭經濟情況,並及時告知家庭經濟變化情況。如發現有惡意提供虛假信息的情況,一經核實,學校將取消學生的認定資格和已獲得的相關資助,並追回資助資金。

該實施辦法由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民政廳、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和安徽省殘疾人聯合會共同制定。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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