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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機電産品再製造試點驗收工作的通知

2019-08-13 09:47 來源: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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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機電産品再製造試點驗收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節〔2019〕5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有關行業協會:

按照工作計劃,為充分發揮優秀企業引領作用,進一步提升機電産品再製造技術水平,現就開展機電産品再製造試點驗收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驗收範圍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印發〈機電産品再製造試點單位名單(第二批)〉的通知》(工信部節函〔2016〕53號)確定的第二批試點單位(含納入機電産品再製造試點單位管理的內燃機再製造推進計劃實施單位)。機電産品再製造試點單位(第一批)尚未提請驗收的可一併提交驗收申請。鋻於再製造産業逐漸成熟,今後我部將不再組織開展機電産品再製造試點工作。

二、驗收內容

經確定的再製造試點實施方案組織實施情況,主要包括:主要目標和指標完成情況、重點任務完成情況、關鍵項目完成情況、保障措施落實情況;試點工作取得的效果、存在的問題及相關政策建議等。此外,應説明再製造試點工作組織管理體系、檢驗檢測體系、舊件逆向物流體系、産品銷售和質量保證體系建設等情況。

三、驗收程序

(一)開展自評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組織試點單位結合實施方案及有關要求,對試點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全面對照檢查和評估,指導試點單位圍繞前述驗收內容編寫《機電産品再製造試點自評估報告》(編制大綱見附件1),填寫《機電産品再製造試點單位基本信息表》(附件2)。完成自評估的試點單位向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驗收申請。按照隸屬關係,中央企業組織所屬試點單位開展自評估及驗收工作,或指導所屬試點單位向屬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驗收申請。

(二)驗收評審。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或中央企業)對試點單位提交《自評估報告》的真實性、可靠性進行現場核查,並組織相關諮詢機構、行業及再製造專家等對試點工作實施情況及成效進行綜合論證驗收,出具驗收意見。通過驗收的試點單位需完成試點實施方案內容並達到以下基本要求:再製造相關技術質量標準和生産規範較為完善;具備檢測、檢驗舊件和再製造産品主要性能指標的技術手段和能力;具備再製造所需拆解、清洗、加工、裝配、檢測等方面的技術裝備,形成批量化生産能力;建設有污染防治設施並運行良好,達到相關環保要求;通過第三方的質量管理體系和環境管理體系審核。

(三)出具驗收報告。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或中央企業)匯總本地區試點單位的驗收情況,形成驗收報告。驗收報告應簡要説明本地區再製造試點工作取得成效、存在問題和相關建議等。請於2019年9月30日前將驗收報告、通過驗收的試點單位名單、試點單位自評估報告(包括企業基本信息表)及其驗收意見等材料報我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四)復核及公告。我部組織對驗收材料進行復核,公示復核結果,對無異議的予以公告。復核期間,酌情組織專家進行現場調研和抽查。

四、推薦典型

對試點實施效果較好的單位,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可推薦其為機電産品再製造典型單位,隨附相關推薦意見,一併于2019年9月30日前報我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典型單位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並提供相關支撐性材料:再製造工藝技術水平先進、創新能力較強,再製造産品銷售、質量保障及舊件回收體系完善,在行業及再製造領域內具有顯著示範引領效應、推廣潛力較大等。

聯絡人:歐陽昊明

電話:010-68205366 傳真:010-68205337

郵件:jns@miit.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長安街13號

附件:

1.機電産品再製造試點自評估報告編制大綱

2.機電産品再製造試點單位基本信息表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9年8月2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