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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全面試點社會救助審批權委託下放

2019-08-16 16:4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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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8月16日電(記者 葉婧)記者日前從山東省民政廳了解到,2019年10月底前,山東每個市都將選擇1-2個縣(市、區)開展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審批權限下放改革試點。

同時,為配合已開展的小額臨時救助審批權下放工作順利實施,2019年9月底前,山東所有縣(市、區)在鄉鎮(街道)將全面設立臨時救助備用金,為臨時救助工作順利開展提供必要資金保障。

此外,山東提出,經縣(市、區)人民政府授權,縣級民政部門可將相關審批權委託下放到鄉鎮(街道)實施。具備條件的地方,可擴大試點範圍,在總結試點成功經驗基礎上,擴大至全域,加快推進社會救助審批權下放進程。

記者了解到,在優化簡化社會救助審批流程方面,山東還壓縮了四方面審核審批時限,將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支出型臨時救助審核審批時限壓縮到20個工作日內;急難型臨時救助要在24小時內先行救助,並在5個工作日內登記救助對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額等信息,補齊經辦人員簽字、蓋章手續。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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