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山東上調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標準

2019-08-20 16:26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濟南8月20日電(記者 邵魯文)記者從山東省人社廳獲悉,山東近日對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進行調整。這是山東自2005年起,連續15年提高工傷保險相關待遇標準。

據山東省人社廳工傷保險處工作人員介紹,此次調整,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月人均分別增加190元、180元、170元、160元。供養親屬撫恤金方面,山東規定,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5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48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兒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8元。生活護理費方面,按《工傷保險條例》(修訂)有關規定確定,全省月人均增加137.7元。

此次調整的範圍為2018年12月31日前,領取傷殘津貼的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經批准領取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和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亡職工(含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退休後領取基本養老金期間死亡人員)供養親屬。

據悉,山東要求各級人社、財政等部門加強組織、精心實施,力爭8月底前將增加待遇發放到位。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