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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玉溪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張玲被開除黨籍

2019-08-20 20:2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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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昆明8月20日電(記者 白靖利)據雲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雲南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玉溪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張玲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玲在擔任玉溪市委常委、市委副書記、宣傳部部長、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等職務期間,嚴重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瞞報房産;嚴重違反廉潔紀律,以公務差旅為名變相旅遊、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違規購買和使用車輛、違規將家庭房産出租給與本人關聯單位;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涉嫌貪污公共財産;涉嫌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涉嫌詐騙農業項目扶持資金。其行為已構成違紀並涉嫌犯罪。

據雲南省紀委監委通報,張玲身為黨員領導幹部,漠視紀律,貪圖利益,帶壞風氣,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其違紀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且涉嫌犯罪,應予以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玲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涉嫌犯罪問題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公開簡歷顯示,張玲1954年11月出生,歷任玉溪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市政府副市長、市委副書記等職;2012年5月至2013年3月任玉溪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任玉溪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2014年12月退休。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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