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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脈”水環境:我國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2019-08-24 07:5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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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8月23日電(記者 高敬、王子銘)我國主要江河、湖泊、近岸海域水質穩中向好,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但從總體上看,水生態環境狀況不容樂觀。

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水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作出這樣的表述。這份報告23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

全國人大常委會把水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作為今年監督工作的重點,依法推動打好碧水保衛戰。今年4月至6月,執法檢查組分為4個小組,分赴四川、江蘇、湖南、河北、廣東、安徽、雲南、貴州等8個省開展執法檢查。檢查組深入到31個地市,實地檢查和隨機抽查了201個單位、農村和項目。同時,委託其他23個省(區、市)人大常委會對本行政區法律實施情況開展檢查,實現了執法檢查全覆蓋。

這次執法檢查突出問題導向,聚焦重點領域,加強抽查暗訪,確保執法檢查掌握一手材料和取得實際效果。

執法檢查報告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各地區各部門積極作為,推動水體質量和水生態環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2018年,全國地表水國考斷面中,水質優良比例為71%,劣V類比例為6.7%,主要江河、湖泊、近岸海域水質穩中向好,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但報告也指出,在水污染防治法實施取得積極成效的同時,法律實施不到位的問題還較突出,從總體上看,我國水生態環境狀況不容樂觀。

執法檢查報告指出了法律實施不到位的8個方面問題:法律責任的落實還有差距,如一些地方對水污染防治缺乏風險意識,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不健全,遇到水污染突發事件缺乏有效應對措施。水污染防治標準和規劃執行不到位,如現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未體現區域差異。水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如排污許可制度推進緩慢,河長制從“有名”到“有實”還有較大差距。飲用水安全保障有待加強。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短板明顯,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特別是污水處理配套管網建設欠賬多、維護不力,資金缺口大。農業和農村水污染防治滯後,農業農村面源和點源污染防治缺乏科學合理的措施和手段。工業污染尚未得到根本控制。船舶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待提升。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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