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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給科研人員“鬆綁”釋放創新活力

2019-08-26 11:50 來源: 解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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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出境審批、簡化採購流程、經費實行包乾制
給科研人員“鬆綁”釋放創新活力

上海理工大學光電學院劉一教授在瑞典和法國有長期合作的科研項目,今年5月底急需前往做實驗。當時,《關於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 增強科技創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見》(上海科改25條)出臺已有時日,意見規定“特殊情況下,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批准,科研人員可持普通護照出國”。如果辦理因公護照簽證,繁瑣手續且不論,前後至少需一個月,劉一本人持有法國十年居住證,他向學校遞交了持普通護照出國的申請。

很快,他的申請就被同意了,出國手續在一個星期之內全部辦妥。“這對於科研人員參與國際交流合作提供了很大的便利,還省下了不少時間和金錢。”劉一感慨地説,科研人員來不及辦理因公護照簽證而錯過重要的國際會議,他也時有耳聞,他自己就曾因此而錯過了2018年國際激光與光電子大會。

優化科研人員出境審批,簡化科研設備採購流程,科研項目經費實行包乾制。上海科改25條落地後,很多科研人員有了一種“鬆綁”的感覺,獲得感切實增強,從而更加專注于創新。

出國審批流程簡化了,週期縮短了

為了讓科研人員“走出去”更便捷,目前,已有22家市屬高校與市外辦完成了因公臨時出國(境)審批系統對接,出國審批流程簡化了,週期縮短了。

“教師提交出國(境)申請,校內審核後提交市外辦,只需一天市外辦就會出批文,學校在網上可以直接下載打印。”上海理工大學國際交流處負責人介紹,以往需安排專人到市外辦領取批文,如今不僅縮短了流程時間,也簡化了學校外事專管員的工作。自今年5月試點以來,上海理工大學已有55個團組90多人次獲得了這一便利。“教師學術出訪,因特殊原因,經學校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可持普通護照出境。學校近期已為劉一教授等9人次辦理。”

科改25條明確,對科研急需的設備、耗材,可不進行招投標程序,採用特事特辦、隨到隨辦的採購機制,縮短採購週期。

對此,上海交通大學招投標與政府採購辦公室主任吳剛心有慼慼焉。去年7月底,學校急需採購一批科研材料,若按相關規定和程序,一個流程下來需將近一個月。正好當時《國務院關於優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簡稱“25號文”)剛剛出臺,鼓勵簡化科研儀器設備及耗材採購流程,明確了“特事特辦”,這批急需的材料得以順利購買。“不過,當時25號文並沒有出具體細則。現在,教育部37號文及上海科改25條已經落地了,學校趁著這一東風,制定管理辦法,進一步提升了科研人員的主體地位和科研儀器設備急需採購的質效。”據介紹,該辦法規定以下幾種情況可以簡化採購流程:科研儀器設備突然損壞,急需更新採購;新引進人才開展科研項目急需採購;計劃之外下達的加急科研項目所需採購;科研項目資金計劃有較大調整急需採購等。

“科研工作具有不確定性,而以前的招投標不能滿足個性化定制要求。原來的管理維度是惡人假設性,現在我們從干預者變為了服務員、監管員,通過制度規避風險,將管理內化到高效的服務中去,也釋放了科研人員的創新活力。”上海交通大學科技項目管理中心主任韓海波説。

勞務費還可用於實驗室房租

“一直以來,對於橫向科技項目經費的財務報銷,每個細節都‘摳’得很嚴,比如很早之前規定:乘了飛機除了發票還要求提供登機牌、勞務費發放需要多個部門批准、必須使用公務卡等。這樣一來,報銷就變得繁瑣了,光是財務報銷就要花費不少時間。”上海大學創新管理部副部長李文榮介紹,過去,對於橫向科技項目的經費管理主要是限制條款,比如規定績效和勞務費發放不能超過一定比例等。此次上海科改25條明確:以市場委託方式取得的橫向委託項目經費,納入單位財務統一管理,按照委託方要求或合同約定管理使用。

儘管只有寥寥幾字————按照合同約定,正體現了對科研人員和教師團隊的信任。上海大學很快出臺了相應的橫向科技項目管理辦法,明確了教師是責任主體,所在院係是審核監督主體,既使得風險可控,又給了教師極大的信任和自由度。以往,有的橫向項目完成後,遇到企業改制或更換領導等原因,開具不了完成證明,項目就無法如期結題。如今,對於這類問題,上海大學提供了一條通道,即在合同約定完成日期之後一年,只要企業沒有提出異議,科研團隊根據合同撰寫完成報告,經學院、科技管理部門審核之後,也可以如期結題。過去,可以從60%的結余經費中提績效發給團隊負責人,或給研究生發勞務費。現在,這一比例提高到了86%,而且不再使用績效這個概念,統一為勞務費,既可發給團隊負責人也可發給研究生,還可用於實驗室的房租、業務招待等。

增設第三方服務費,也就是仲介費,是上海大學橫向科技項目管理辦法中的一個亮點。“目前我們正在試點簽署三方合同,如果有教師團隊或專業科技服務機構,幫著與企業牽線,學校將支付第三方服務費,最高可達合同到賬金額的10%。”

經費“包乾制”,用起來更靈活

中科院上海硅酸鹽研究所項目負責人王博士試點科研項目經費包乾制,已經一個多月了。“以前每一項開支都相對固定,而且材料費、人頭費都有上限,有些重要的實驗材料也不敢多買,有些重要的測試也不敢多做,現在沒有了這些‘緊箍咒’,科研人員積極性更高了,也更有利於出成果。”王博士説。從今年7月1日起,他獲得了上海市科委自然基金探索類項目三年20萬元的資助,用以研究陶瓷金屬複合涂層的導熱性和力學性能。“我們用得最多的材料就是陶瓷的粉體,原來就算有錢也不敢多買,因為預算時材料費是有上限的,否則結題時財務審計也通不過。還有些測試,收費比較高,以前考慮到預算的構成,不敢輕易去做,現在沒有了束縛,為了更進一步深刻理解某些科學問題,就可以大膽去做。現在項目經費總額依然不變,但可以自己統籌,用起來更加靈活自由了。”

上海科改25條明確,結合科研經費管理領域“放管服”改革工作,在基礎研究領域,選擇部分科研管理規範、科研成效顯著、科研信用較好的高校和科研院所開展科研項目經費使用“包乾制”改革試點。記者從市科委獲悉,目前在基礎領域“上海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中,已有14家高校、科研院所和醫院的20個項目開展科研項目經費使用“包乾制”改革試點。

上海硅酸鹽研究所所長助理、科技發展部部長閆繼娜説,對於基礎研究來説,不宜有過多限制,只要符合科研規律就可以。以往規定科研經費,可以用來發勞務費,現在開展科研經費包乾制試點後,也可以用於固定人員人頭費,眾所週知人頭費是最緊張的,這樣自然受到科研人員的歡迎,也有利於成果的早日産出。科研項目經費包乾制,目前選擇的試點項目小而安全,後續還將會延伸到重大項目。(記者 黃海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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