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新疆推行慢性病“長處方” 一次可開2個月藥量

2019-08-27 13:03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烏魯木齊8月27日電(記者 潘瑩)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生健康委獲悉,針對慢性病患者反映“開藥難”問題,已聯合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出臺相關制度,將慢性病開藥週期延長至2個月。

新疆近日下發了《關於做好自治區各級醫療機構慢性病長處方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醫療機構對於診斷明確、病情穩定、需長期服藥的慢性病患者,門診就診時可視病情,在安全、合理、有效前提下,適當延長門診處方用量,可開具2個月的處方用量並註明理由。

通知表示,為做好慢性病患者合理用藥管理工作,將定期對延長用量的處方進行點評檢查,對不合理用藥和治療的行為要及時予以糾正,並按照醫療機構相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同時,自治區衛生健康委有關負責人介紹,各地衛生健康部門將進一步提高基層醫療機構慢性病藥品配備率,引導慢性病患者到基層醫療機構就醫。

此前,廣大慢性病患者普遍反映就醫困難,開方取藥頻繁往返醫院掛號就醫,不勝其苦。此項舉措將減少患者往返醫院次數,方便慢性病患者就醫,增強各族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