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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指導證券交易所等自律組織發佈《非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業務實施辦法》

2019-09-01 09:49 來源: 證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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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部署,中國證監會指導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分別聯合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發佈了《非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業務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擴大創新創業公司債券試點範圍,支持非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加強對民營企業的金融服務。

民營經濟在穩定增長、促進創新、增加就業、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部分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較為突出。為便利民營企業發債融資,2017年7月,我會開展了創新創業公司債券試點工作,截至今年7月底,創新創業公司債券累計發行58隻,融資額82億元,平均融資利率6.1%,其中,7家創新創業公司(全部為民營企業)非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平均融資利率4.9%。非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通過股債結合方式,拓寬了民營企業融資渠道,降低了融資成本,進一步豐富了資本形成機制。

《實施辦法》不對轉股價格及確定方式作出具體限定,支持發行人按照市場化原則合理確定轉股價格,並在募集説明書中披露。創新創業公司非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仍然可按照《中國證監會關於開展創新創業公司債券試點的指導意見》(證監會公告〔2017〕10號)執行。

下一步,我會將指導證券交易所等自律組織通過培訓、走訪等方式,推廣非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融資工具,加大資本市場服務民營企業融資的力度,提高交易所債券市場服務實體經濟融資的能力。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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