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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全面做好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19-09-06 09:07 來源: 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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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動退役士兵接受職業教育
教育部等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全面做好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工作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新時代退役軍人工作的決策部署,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根據《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和《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精神,教育部、退役軍人事務部、財政部日前聯合印發《關於全面做好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全面推動退役士兵接受職業教育工作,提高退役士兵就業創業能力,促進退役士兵充分穩定就業。

《通知》提出,要加大招生工作力度,靈活開展教育教學。鼓勵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退役士兵報考高職院校,採取自願報名、單列計劃、單獨錄取的辦法組織實施,可免於文化素質考試。退役士兵申請就讀中等職業學校,可免試入學。退役士兵學員修業年限可適當延長,鼓勵支持退役士兵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及各類高等學校舉辦的學歷繼續教育,鼓勵高職(專科)學歷的退役士兵申請就讀普通本科高校。《通知》明確,就讀職業院校的退役士兵學生應建立正式學籍,一般單獨編班開展教學。教育部門要指導學校針對退役士兵需求與特點,優化專業設置,堅持“寬進嚴出”原則,服役經歷可以視作相關崗位實習經歷和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支持退役士兵學生參加“1+X證書”制度試點。各地要圍繞現代農業、先進製造業、現代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産業等行業領域需求,積極研究編制針對退役士兵的教育項目。

在加強就業指導服務方面,《通知》要求,退役軍人事務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對退役軍人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服務,各地要指導職業院校積極與各類企業等用人單位建立緊密、穩定的合作關係,促進退役士兵充分就業。各地要強化校企深度合作,發揮企業在退役士兵職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退役士兵就讀期間,院校應該採取多種渠道,組織有針對性的創業教育,鼓勵引導有條件、有能力的退役士兵創業發展,以創業帶動就業。

《通知》對完善保障機制措施做出明確規定。要求各地教育、退役軍人事務、財政部門會同職業院校、企業等單位,健全專項協作模式,及時妥善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將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的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經費列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預算;積極引導退役士兵參加職業教育,為退役士兵提高學歷層次、增強職業技能提供更多保障渠道;全面建立退役士兵教育培訓臺賬,提供便捷線上線下服務;積極正面宣傳政策措施,營造全社會關心退役軍人人才建設、支持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助力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的良好氛圍;充分發揮退役士兵群體的人力資源優勢,形成全面推進退役士兵接受職業教育的合力,有質量地擴大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規模。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祁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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