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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按照國家規定高限執行重點群體和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

2019-05-09 09:23 來源: 雲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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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省人民政府同意,近日,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人社廳、省扶貧辦、省退役軍人事務廳聯合印發通知,出臺我省貫徹落實重點群體和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根據國家重點群體和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規定,在省級權限內,我省對符合條件的重點群體和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的限(定)額標準稅收扣減額度執行國家規定的上限,有力地支持重點群體和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

符合條件的重點群體包括納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以下簡稱重點群體人員)。

從事個體經營的重點群體人員,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企業招用符合條件的重點群體人員就業的,在3年內按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額標準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企業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符合條件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每人每年9000元的定額標準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以上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稅收優惠政策在2021年12月31日未享受滿3年的,可繼續享受至3年期滿為止。

此項政策是對促進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延續,同時加大政策的優惠力度,此輪稅收優惠政策的限(定)額標準比上一輪優惠政策提高50%,即支持重點群體人員和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限額標準從9600元提高到14400元,企業招用符合條件的重點群體人員就業定額標準從5200元提高到7800元,企業招用符合條件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定額標準從6000元提高到9000元。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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