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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晉城市委原常委、秘書長王晉峰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19-09-10 07:3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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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太原9月9日電(記者 胡靖國、王井懷)9日山西省紀委監委對外發佈,日前,經山西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晉城市委原常委、秘書長王晉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晉峰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紀律意識缺失,忘記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收受管理服務對象鉅額禮金後“交小留大”,以掩飾違紀,對抗組織審查;組織觀念淡漠,為謀取人事利益給予他人鉅額財物。

王晉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並構成職務違法,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晉峰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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