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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將於10月1日起施行

2019-09-14 10:31 來源: 廣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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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佈會,就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自治區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情況進行解答。

《條例》將網絡輿情高度關注的闖卡、霸座,以及在站臺上滯留、翻越站臺、扒車門、擅自進入鐵路線路和車站封閉區域等14種危害鐵路站車秩序和安全的行為,納入禁止行為範圍,並設定相應法律責任。

《條例》明確規定,有關部門和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健全鐵路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對嚴重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對違反《條例》規定被行政處罰的,或被鐵路運輸企業審核認定為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且危及鐵路安全、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將會被納入鐵路信用信息系統進行記錄,自公佈期滿無有效異議之日起180天內,鐵路運輸企業將限制其購買車票。並且鐵路運輸企業還會定期將採集到的嚴重失信行為信息推送給全國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其他部門和單位可以通過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查詢到嚴重失信行為有關信息。

據悉,針對廣西沿海,颱風多、颱風強的特點,《條例》加強對輕飄物的管控。規定在鐵路線路保護區內禁止採用彩鋼瓦、鐵皮、塑料薄膜搭建板房、彩鋼棚、塑料大棚,懸挂廣告牌(匾)。同時,規定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外五百米內利用塑料薄膜、鐵皮等輕質材料建造生産生活設施的,其産權人或者管理人應採取安全措施,加強日常管理,防止其危及鐵路安全。規範隧道上方的相關行為,明確在鐵路隧道上方中心線兩側各二百米範圍內,進行新建山塘、堤壩等可能影響隧道安全的施工作業,相關單位需事前與鐵路運輸企業協商一致並簽訂安全協議,採取措施防止危及鐵路安全。(記者 許丹婷)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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