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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門關於切實做好2019年秋糧收購工作的通知

2019-09-20 16:12 來源: 糧食和儲備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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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切實做好2019年秋糧收購工作的通知
國糧糧〔2019〕25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糧食和儲備局(糧食局)、財政廳(局)、交通運輸廳(局、委)、農業農村廳(局、委),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銀保監局,各鐵路局集團公司,各有關商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供銷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中化集團有限公司:

為認真貫徹落實今年中央一號文件精神,切實保護種糧農民利益,促進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現就做好2019年秋糧收購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準確把握秋糧收購形勢,提早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秋糧佔全年糧食産量七成以上,涉及品種多、區域分佈廣,收購時間跨度長、工作任務重。當前秋糧長勢總體良好,有望再獲豐收,做好秋糧收購工作,對保護種糧農民利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今年秋糧收購形勢較為複雜,不確定因素較多,各地要切實加強監測分析和形勢研判,增強工作的前瞻性和預見性,未雨綢繆,有針對性地做出安排部署,儘早協調落實糧食收購資金、倉容和運力等保障措施,指導各類收購主體提前做好收糧場地、器材工具、人員培訓等準備工作,做到有備無患,確保秋糧收購起好步、開好局。

二、積極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下大力氣抓好市場化收購

市場化收購是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必然要求。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多措並舉,不斷優化營商環境,為各類主體入市收購創造良好條件,進一步搞活糧食流通,加快形成主體多元、渠道多樣、優糧優價的市場化收購新格局。要堅持“糧頭食尾”“農頭工尾”,大力發展糧食産業經濟,結合實施“優質糧食工程”,充分發揮産後服務設施和質量檢測體系的作用,大力推廣優質糧油品牌,引導企業優糧優購、優糧優儲、優糧優加、優糧優銷。要不斷深化糧食産銷合作,督促有關地區和企業認真落實已簽訂的購銷合同,提高履約率,暢通糧食購銷。要主動引導農企對接,鼓勵各類企業與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立穩固的利益聯結機制。要積極搭建銀企對接平臺,建立健全市場化收購貸款資金保障長效機制,按照市場化原則完善糧食收購貸款信用保證基金政策,並防止發生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各地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各派出機構要指導金融機構提高服務水平,擴大市場化收購融資渠道,鼓勵商業性金融機構參與糧食收購,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涉農貸款優惠政策。要完善糧食鐵路運輸需求與運力供給對接機制,加強路網、港口運行監測和信息服務,強化運輸能力保障,必要時開通公路糧食運輸專用通道。

三、嚴格落實預案規定,認真組織政策性收購

最低收購價政策是確保口糧絕對安全的一項重要舉措。中儲糧集團公司要切實履行政策執行主體責任,按照《小麥和稻穀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國糧發〔2018〕99號)各項規定,不折不扣抓好組織實施,發揮托底作用。要提前確定委託收儲庫點,合理布設收購網點,在重點地區和關鍵時段充分挖掘社會倉容潛力,適當增設庫點,確保及時開秤收糧,滿足農民售糧需要。要嚴格執行預案啟動和停止規定,符合條件的及時按程序報批啟動,當價格回升到最低收購價水平以上時要立即停止。要嚴格執行糧食收購入庫質量安全檢驗制度,按照糧食質量標準和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規定對相關糧食質量安全項目進行檢驗。要嚴格執行質價政策,不得壓級壓價、抬級抬價,不得拒收符合標準的糧食;要嚴格把好入庫和驗收關,確保數量真實、質量合格。同時,各地要切實抓好不達標糧食收購,必要時可採取地方臨儲等措施,保護種糧農民利益。中央和地方儲備糧承儲企業要增強大局意識,堅決服從宏觀調控,積極收購儲備輪換糧源,與政策性收購形成合力,特別是要結合實施大豆振興計劃做好儲備大豆輪換收購,鞏固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成果。

四、緊貼售糧農民需要,著力提高服務質量

各地要以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為動力,進一步增強為農服務意識,強化各項服務措施。要積極開展入戶服務,指導農戶做好庭院儲糧,支持配備科學儲糧裝具和設施,有條件的地方要組織開展入戶預檢抽檢,做到關口前移。要切實強化産後服務,充分發揮糧食産後服務體系作用,積極為農民提供清理、乾燥、收儲、加工、銷售等社會化服務,統籌作業時間用好烘乾設施,儘量避免霉糧壞糧。要著力優化現場服務,各政策性收儲庫點要儘量採取預約收購方式,減少不必要的排隊時間;要做到價格上榜、標準上墻、樣品上臺,讓農民交“明白糧”;要加強與當地有關部門協作配合,維護好現場工作秩序;具備條件的,可開設休息室、提供叫號服務等,並根據需要早開門晚收秤延長收購時間,讓農民交“舒心糧”。要創新服務方式,進一步升級完善糧食購銷客戶端APP、“易糧通”微信小程序等,加大推廣力度,擴大使用範圍,不斷提升自助化、便捷化水平。

五、強化收購監管,維護市場秩序

各地要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小麥和稻穀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國糧發〔2018〕99號)、《關於切實加強國家政策性糧食收儲和銷售出庫監管的意見》(國糧發〔2018〕264號)等有關規定,加強對糧食收購環節的監督檢查。要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式,加強“四不兩直”暗查暗訪,發揮12325全國糧食流通監管熱線作用,嚴肅查處“先收後轉”“壓級壓價”“打白條”等損害群眾利益和“轉圈糧”“以陳頂新”等損害國家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維護糧食流通良好秩序。要加強政策性糧食入庫驗收監管,按照“誰驗收、誰負責”的原則,壓實驗收責任,追究具體收儲企業數量、質量、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同時,各地各有關企業要壓緊壓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堅決防範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産安全;要加大儲糧安全隱患排查力度,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排除,確保糧食儲存安全。

六、做好政策宣傳,有效引導預期

各地要在繼續利用傳統媒體的基礎上,充分發揮新媒體作用,廣泛宣傳和解讀收購政策,幫助廣大農民和各類企業準確理解把握。要密切跟蹤市場動態,強化監測預警,及時收集、整理和發佈秋糧生産、質量、價格、供求、收購進度等信息,引導輿論客觀、真實反映市場情況,幫助農民有序售糧、適時售糧、理性售糧。要加強輿情監測分析,及時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為收購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新糧集中上市期間,國家有關部門將暫停相應地區政策性糧食公開競價銷售。

七、嚴明責任嚴格落實,務求工作實效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健全完善糧食收購工作協調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層層壓實責任。要突出問題導向,提前制訂工作方案,細化應對預案,牢牢把握收購工作的主動權。要加強上下聯動、部門協同,形成工作合力,切實履職盡責,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新糧收購期間,各級糧食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要深入一線開展調查研究,認真聽取售糧農民和企業的意見建議,及早發現苗頭性、傾向性、潛在性問題並妥善應對,做到為民服務解難題,確保秋糧收購平穩有序進行。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財政部
交 通 運 輸 部      農 業 農 村 部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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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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