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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修改5件地方性法規簡化證明事項

2019-09-27 11:3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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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重慶9月27日電(記者 柯高陽、周聞韜)通過對地方性法規設定的證明事項進行全面清理,重慶市對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條例等5件地方性法規做出相應修改,進一步深化減證便民工作。

9月26日,重慶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修改〈重慶市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條例〉等5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重慶市司法局局長張德寬介紹,重慶市從證明事項“索要方”和“開具方”兩端著手,對地方性法規設定的證明事項進行全面清理,梳理出《重慶市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條例》《重慶市城鎮房地産交易管理條例》《重慶市城鄉規劃條例》《重慶市基層法律服務條例》《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辦法》等5件地方性法規需要做相應修改。

此次修法後,重慶市民在辦理相關業務時,有5項證明不用再提供或改變提供方式,分別是:申請在國有土地上建成房屋的初始登記不用再提供房地産坐落證明;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由原來的“涉及房屋徵收補償的,取得房屋徵收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變為“涉及房屋徵收補償的,取得房屋徵收部門出具的補償安置材料”;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時,不用再提供戶口證明文件、原宅基地登記證明;設立基層法律服務所時,不用再提供資産證明;單位和個人到地方的檔案館利用已開放的檔案所需手續由原來的“憑有效證明”變為“持有介紹信或者工作證、身份證等合法證件”。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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