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內蒙古推進藥品改革 切實減輕人民群眾醫藥負擔

2019-10-04 10:27 來源: 內蒙古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近年來,我區以推進藥品改革為著力點,通過實施藥品集中採購管理、制定藥品醫保支付標準、實施按病種付費等一系列舉措,有效增強醫保改革聯動效應,讓政策紅利惠及更多百姓,切實減輕人民群眾醫藥費用負擔。

加強藥品集中採購管理 推動藥品降價

2018年,在國家機構改革、稅改政策出臺、《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落地和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工作順利開展的大背景下,我區積極穩妥地推進藥品集中採購工作,加強藥品集中採購管理,明確採購職責,嚴格採購程序,強化網上採購和配送監管,推進實施自治區藥品集中採購動態調整。

組織開展了國家談判抗癌藥、國家基本藥物和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等藥品的集中挂網工作;探索並開展了抗癌藥品省際聯合議價工作。2019年,對未在我區挂網的抗癌藥品開闢綠色通道,117個抗癌藥品下調價格,平均降幅為16.64%,降幅最高達75.02%;同時,通過省際區域聯合採購實現31種進口抗癌藥品價格平均降幅14.25%,最高降幅達51.74%。

同時,我區積極參加國家組織“4+7”藥品集中採購試點擴圍工作,探索建立醫保基金預撥與藥款直接結算制度,不斷完善自治區藥品集中採購機制和以市場為主導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

制定藥品醫保支付標準 引導醫療機構合理用藥

為進一步落實國家政策,提高醫療保險基金使用效率,引導醫療機構合理用藥,減輕群眾醫藥費用負擔。2019年5月17日,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印發了《關於開展內蒙古自治區基本醫療保險藥品支付標準試點工作的通知》,選取部分價格爭議較大和臨床廣泛使用的藥品作為第一批試點品種,包括注射用頭孢唑林、氯化鈉注射液和葡萄糖注射液3個品種的8個常用規格,預計年節約醫保資金1.44億元。2019年6月1日起,同通用名、劑型、規格的藥品,醫保基金按相同的醫保支付標準進行結算,醫療機構使用價格低於支付標準的藥品,患者按實際價格支付;醫療機構使用價格高於支付標準的藥品,患者按醫保支付標準支付,超出支付標準的部分由醫療機構自付。

支付標準試點工作執行2個月後,全區14個統籌地區均採購了醫保支付標準藥品,不合理用藥情況有所遏制。2019年7月份,全區採購醫保支付標準藥品合計674.75萬支/瓶,較去年同期增加33.72萬支,較5月下降115.74萬支/瓶,較6月下降11.37萬支/瓶,醫保基金支出大幅減少。

實施按病種付費 加強醫保基金預算管理

進一步落實《內蒙古自治區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實施方案》,全面推進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複合支付方式,逐步擴大基本醫療保險按病種付費範圍,印發了《關於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險按病種付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在繼續執行已出臺的117個病種的基礎上新增37個病種,並根據專家意見和現行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標準,對已有的病種付費標準進行了調整。同時要求各統籌地區結合2018版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調整和當地實際情況,選擇不少於150個病種開展按病種付費工作。

我區高度重視醫保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國家試點工作,在國家要求的基礎上,結合我區實際,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試點工作方案》,明確在國家統一指導下,用3年左右的時間在烏海市開展DRG付費國家試點,並參照國家試點的規範、方法,在自治區其他11個盟市和滿洲裏市、二連浩特市推開自治區級DRG付費試點。把烏海市打造成自治區乃至全國DRG付費的樣板,結合自治區級試點盟市醫療機構的探索與實踐,形成可借鑒、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逐步建立以保證質量、控製成本、規範診療、提高醫務人員積極性為核心的DRG付費和績效管理體系,發揮醫保支付的激勵約束作用,探索建立符合我區實際的DRG付費體系,為下一步以點帶面全面推開DRG付費工作打好基礎。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呂浩銘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