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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保單位評選沒有固定週期,但有一定遵循

2019-10-10 12:18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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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19年10月10日(星期四)上午10時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國家文物局局長劉玉珠、副局長宋新潮介紹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新聞記者:

這一次第八批國保單位申報遴選工作是2018年7月啟動的,想問國保單位的申報遴選是否有固定的時間週期?本次第八批國保單位的公佈有什麼重要意義?謝謝。

國家文物局局長 劉玉珠:

確切地説,國保單位的評選沒有比較固定的週期,但是也是有一定的遵循,1961年國務院核定公佈了第一批180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在這以後國務院于1982年、1988年、1996年、2001年、2006年、2013年陸續公佈了第二批至第七批國保單位。除了文化大革命期間除外,大體上維持了一屆政府公佈一次的頻率。所以,沒有固定,但是有一定的遵循。

文物保護單位的概念最早是1956年國務院《關於在農業生産建設中保護文物的通知》中第一次提出來的,1961被寫入了《文物保護管理暫行條例》,1982年被寫入了《文物保護法》。實踐證明,文物保護單位制度作為文物保護領域的一項基本的制度,是符合我們國家國情的,這個制度制定以來,對我國文物的保護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文物保護,習近平總書記對文物保護作出了重要指示批示多達100多次,出席和見證文物領域重要活動20余次,考察調研文物單位40多處,特別是在不久前甘肅考察期間,習近平總書記還專門在敦煌主持召開了文物保護和研究座談會,併發表了重要講話,明確指示要求加強文物保護研究,勉勵文物工作者要發揚堅守大漠、甘於奉獻、勇於擔當、開拓進取的莫高精神,這都極大地鼓舞了全國文物系統的廣大幹部。李克強總理高度重視文物工作,多次強調“遺址和文物是歷史的血脈,聯結著過去、現在和未來,是中華文明源遠流長和生生不息的重要見證”。“讓珍貴的文化遺産世代傳承,以更好弘揚中華民族優秀的傳統文化,促進社會進步和文明發展”。

在這樣的新形勢下,我們系統地梳理了文物資源,由國務院新核定公佈一批國保單位,是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體現,有利於更好發揮文物的系統功能,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來繼承革命文化,發揚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的協調發展。特別是對於涵養我們社會主義的核心價值觀,增強民族的凝聚力,堅定文化自信這方面的意義是非同尋常的。

另一方面,由國務院新核定公佈一批國保單位,尤其是將突出反映中國共産黨帶領全國人民開展偉大的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的重要文物核定公佈為國保單位,有助於帶動地方人民政府不斷提升文物保護意識,加大文物保護管理力度,促進文物保護與城鄉建設發展包括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方面也有很重要的作用。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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