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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急難型臨時救助24小時內先行救助

2019-10-11 18:2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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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10月11日電(記者 王志)濟南市民政部門近日出臺13條社會救助領域“放管服”改革措施,其中規定因火災、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難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可直接給予急難型臨時救助,不再開展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民主評議,並在24小時內進行救助。

為提高社會救助服務效率和效能,濟南市民政局將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含生活困難補助)、特困人員供養救助、低收入家庭救助和臨時救助審批權限委託下放到鎮街實施,實現社會救助審批和監督管理職能分離。同時,壓縮審核審批時限,將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支出型臨時救助審核審批時限壓縮到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救助的困難群眾,視困難情形可先行給予臨時救助。

在優化簡化社會救助審批流程方面,濟南市民政局拓寬受理渠道,人戶分離、城鄉混合的困難家庭可就近向濟南區域內的有關鎮街提出社會救助申請,接到申請的鎮街負責受理、審核、審批,申請人無需再提供未享受低保證明,由受理申請的鎮街通過區縣民政部門進行復核落實,實現群眾就近能辦、多點可辦,最大限度為群眾提供便捷優質服務。

為讓“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濟南市民政部門還最大限度簡化社會救助待遇審核審批所需證明材料,能夠通過信息共享獲取的,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能夠網上填寫的表格等,不再要求提供紙制材料。同時,建立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對提供虛假材料、違反承諾制度、存在嚴重失信等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照《濟南市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將申請人納入“黑名單”,並向社會公佈,實施信用約束、聯合懲戒。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祁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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