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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試點社保經辦業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2019-10-14 08:43 來源: 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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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轉移登出不用開證明
我省試點社保經辦業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10月12日,記者從省人社廳了解到,從9月起到11月,我省在成都、瀘州、資陽3個市開展社會保險經辦業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試點的社會保險經辦業務證明事項共2項: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的參保人員戶籍關係轉移證明;辦理居民養老保險登出登記(養老保險服務)的醫院出具的參保人死亡證明,或民政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登出證明。

省人社廳要求試點地區嚴格按照試點內容,開展試點工作。不得隨意增減目錄事項,不得以任何形式新增條件、變相索要證明。試點地區人社部門要根據人社部社保中心編制的試點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範本),相應修改完善工作規程和辦事指南,並根據需要細化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相關內容。書面(含電子文本)告知的內容應包括辦理事項的名稱、設定證明的依據、證明的內容、承諾的方式、虛假承諾的責任等。書面(含電子文本)承諾的內容應包括申請人已知曉告知事項、已符合相關條件、願意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等。試點地區人社部門要在對外服務場所和官方網站發佈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和辦事指南,方便申請人查詢、獲取。(記者 劉春華)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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