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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檢察機關對獨山縣委原書記潘志立提起公訴

2019-10-17 14:5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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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貴陽10月17日電(記者 汪軍、肖艷)記者從貴州省人民檢察院獲悉,貴州省獨山縣委原書記潘志立(副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近日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安順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潘志立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安順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潘志立利用擔任貴州省獨山縣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在任獨山縣委書記期間,濫用職權,擅自決定低價出讓國有土地,造成國家經濟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今年3月,潘志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貴州省紀委省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8月,潘志立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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